医院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2016,word版) (1)(1)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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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 关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 计划的规定,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下简 称管理计划),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 产废单位)。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制定,严格落实。产废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管理计划,并严格按照管理计划加强危险 废物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管理。 (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管理计划应注重减少危险废物的产 生量和危害性,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 过程中的环境风险。 (三)因地制宜,切合实际。以本指南为基础,在确保管理计划 真实和可操作的前提下,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商所在地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调整相关内容。

三、基本要求 (一)制定单位 管理计划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废单位制定。对拥有子公司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生产基 地的集团公司(统称集团公司),按以下规则进行制定: 1.子公司单独制定。

2.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统称所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 分制定单位。所属单位可与集团公司一起制定,也可分别单独制定。 原则上,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不在同一设区的市的,应当分别单独制 定。 (二)制定形式

管理计划应以书面形式制定并装订成册,封面和正文的排版使用 既定格式(封面可增加企业标志)。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危险废物管 理计划》(见附 1),并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见附 2)。 (三)制定时限 原则上管理计划按年度制定,并存档 5 年以上。鼓励产废单位制 定中长期(如 5-10 年)管理计划。制定中长期管理计划的,应当按 年度制定实施计划。

四、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注册地址、生 产设施地址、行业类别与代码、总投资、总产值、企业规模、联系人 以及联系方式等。 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及负责人、技术人员相关 情况、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管理组织框架等。 (二)过程管理 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

产品生产情况主要包括:原辅材料及消耗量、生产设备及数量、

产品及产量、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等。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主要包括:产生的危险废物名称、代码、废物

类别、有害物质名称、物理性状、危险特性、本年度计划产生量、上 年度实际产生量、来源及产生工序等。

危险废物源头减量计划和措施:产废单位根据自身产品生产和危 险废物产生情况,在借鉴同行业发展水平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减少 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计划,明确改进原料、工艺、技术、管理 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2.危险废物转移环节 危险废物贮存情况:产废单位应明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现状,包 括设施名称、数量、类型、面积及贮存能力,掌握贮存危险废物的类 别、名称、数量及贮存原因,提出危险废物贮存过程的污染防治和事 故预防措施等内容。 危险废物运输情况:危险废物运输应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 关规定,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运输。自行运输危险废物的应描述拟 采用运输工具状况,包括工具种类、载重量、使用年限、危险货物运 输资质、污染防治和事故预防措施等;委托外单位运输危险废物的, 应描述委托运输具体状况,包括委托运输单位、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等。 危险废物转移情况:产废单位需要将危险废物转移出厂区的,应 制定转移计划,其内容包括:危险废物数量、种类;拟接收危险废物 的经营单位等。 3.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环节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主要包括:设施名称、利用处置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