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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二0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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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对各位领导莅临抚州发电公司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在工程建设如火如荼推进的重要时刻,各位领导莅临抚州发电公司,对我们即是鼓励又是鞭策。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江西分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秉承中国大唐“提供清洁电力,点亮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主动协调政府职能部门,狠抓企业内部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做好环保工作。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调试阶段,均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和要求,不惜投入大量资金和力量,推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用实际行动将抚州地区最大的发电工程建设成为环保工程、绿色工程。下面,就公司环保工作作以下汇报: 一、工程概况
抚州项目所处区域位于江西省中东部,是江西省唯一没有电源点的设区市,与江西省负荷中心南昌市距离约100公里。项目规划装机4×1000MW,一期工程新建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厂址距离抚州市27公里。铁路专用线接轨于向莆铁路腾桥站,腾桥站至莆田港约400公里。电源输出接入抚州500kV变电站,接入距离约15公里;系统补水取自于抚河,直线距离约5公里。三大主机均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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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集团设备。建设单位为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为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环保监理单位为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水保监理单位为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调试单位为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施工总承包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包下分三个标段,Ⅰ标段由天津电建公司、Ⅱ标段由上海电建公司、Ⅲ标段由东北电力烟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脱硫BOT项目由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 二、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污染物总量落实情况
公司认真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经国家环保部《关于江西大唐抚州电厂2×1000兆瓦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2﹞209号)批准,从新余电厂环保设施减排改造的各类污染物总量指标中调剂,其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477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713吨/年。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计划和生态保护目标及总量控制的要求。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无组织排放源主要是灰库装卸灰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灰场的扬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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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脱硫系统
本项目采用石灰石-湿法脱硫。每套脱硫装置的烟气处理能力为相应锅炉BMCR工况时的100%烟气量,设计脱硫效率97.35%,采用一炉一塔设计,不设旁路,不安装烟气换热器(GGH)。
为满足环保新要求,每台机组在原有设计基础上主要设备改动如下:吸收塔筒体增加2m,增加吸收塔ALD(导流板)一层;增加一台浆液循环泵;增加一层吸收塔喷淋。设计脱硫效率由97.35%变更为98.9%,设计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由97.68mg/Nm3变更为小于等于35mg/Nm3。
2.2脱硝系统
本项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对烟气进行脱硝处理。SCR脱硝装置布置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之间,确保烟气温度能够达到反应所需最佳温度的高温烟道内。
烟气在锅炉省煤器出口处被平均分为两路,每路烟气并行进入一个垂直布置的SCR反应器里,即每台锅炉配有两个反应器,烟气经过均流器后进入催化剂层,然后烟气进入空气预热器、电除尘器、引风机和脱硫装置后,排入大气。在烟气进入催化剂前设有氨注入系统,烟气与氨气充分混合后进入催化剂反应,脱去氮氧化物。
为满足环保新要求,每台机组在原有设计方案基础上改动如下:增加催化剂体积量约61.69m3。设计脱硝效率由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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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85.7%,设计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由小于等于80mg/Nm3变更为小于等于50mg/Nm3。
2.3除尘系统
本工程每台锅炉配置 2 台三通道六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99.8%。烟气经过脱硫塔后还可进一步除去烟气中的部分烟尘,最终排放浓度低于10mg/Nm3。目前,已预留湿式电除尘器基础,并对其基础进行设计及施工。
2.4贮灰场
本期灰场选用彭坊周家东灰场,为新建的贮灰场。灰渣除了综合利用外,剩余干灰用汽车运输到灰场堆放。
灰场对环境的影响可分为飞灰污染和灰水下渗污染两种,为防止环境污染,灰场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2.4.1针对飞灰污染,采取如下措施予以防止: 1)灰渣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
2)及时碾压并保持灰面平整,对裸露的灰面及时洒水。 3)灰场分区分块使用,堆灰至最终标高后及时覆土绿化。
4)暴露时间较长的临时灰面采用砂土或粉煤灰固化剂覆盖。
5)根据植被情况,在灰场四周补种防风林木。 2.4.2针对灰水下渗污染,灰场底部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的措施予以防止,并且在灰场上游、下游、侧向共设置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