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一、登高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条 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

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 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

监督检查。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

第五条 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安全员)保存,保存期为1年。 第六条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

作业。

第七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

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 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

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第九条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六级风以上的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

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十条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一条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

措施.

第十二条 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30厘米为宜,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要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角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十三条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立坚固的盖板和围栏。30 米以上的特级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专人负责的通

讯装置。

第十四条 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高处

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

第十五条 因事故或灾害需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抢救高处作业,要制定作业方案并经现场主管安全部门与主管领导审批。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可由施工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在保护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

批准,作业后立即报安全部门。

二、登高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无恐高证。

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要求。

3、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离地面2m以上的作业必须挂牢安全带,后方可

作业,禁止安全带低挂高用。

4、作业点下方设警戒区,并设警戒标志。 5、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要求。

6、夜间高处作业要有可靠的照明,必要时安装临时照明灯具。

7、特级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并安排专人监护。 8、施工人员配备工具袋,施工工具和工件应有防滑落措施。

9、严禁向下抛投杂物。

10、进行三级以上登高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票”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

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1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

业。

12、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

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行,严禁冒险作业。

13、登高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

必须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4、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得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

加固。

15、铺板应进行固定,防止脱落或由于受力不均侧翻,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

人工作。

16、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物。

17、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

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三、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二0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登高作业许可证》

登高作业许可证

编 号 所属单位 作业内容 作业负责人 作业人 作业时间 序号 1 2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现场监护人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打√ 3 4 5 6 7 8 9 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 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 30m以上进行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作业人员工具、零件、材料等装入工具袋 作业处附近的架空电线或危险点是否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10 遇有6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不得高处作业 补充措施: 作业人: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作业负责人: 现场监护人: 安全申批: 年 月 日 时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