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罚制度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