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班组长为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 生产班组要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 认真开展“三工”活动,识别、控制风险并建立活动纪录。“三工”活动应严格做到:
1. 应根据作业现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
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等方面详细识别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
2. 系统地分析当班生产任务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险特
点,确认风险能否承受,制定并实施控制措施;
3. 认真巡查,检查并督促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进一步
识别风险,并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将作业前未能识别的危险因素进一步向班组成员交底并进行控制;
4. 班后以碰头会等形式进行小结。
5. “三工”活动记录是班组安全管理的原始记录,是班
组履行了安全管理职责的重要证据,由班组安全员负责建立和保存,班组应保证纪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四条 坚持周“安全日” 活动,对一周安全工作进行讲评和小结,并作好记录。
第五条 新上岗职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
不少于1个月。
第六条 班组应建立互保机制,形成互保氛围。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1. 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
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 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
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 互相监督: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安全规
程和有关制度进行互相监督。
4. 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
事故。
第七条 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措施和控制记录。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八条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