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股份有限公司 版本/修订: A/0 制定:财务部 文件编号: XXXXX 页数:1/2 日期:2018-10-20 文件名称: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保证公司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有效使用,避免营私舞弊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银行账户、银行结算和网上银行等相关事项的管理。本制度的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第2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3条 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也由财务部制定专人负责。
第4条 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只供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的资金收付,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5条 资金专员开设银行账户时要经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以公司名义开设账户。
第6条 财务部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
第7条 公司账户的开设、存储资金的分配、销户要立足于和银行长期发展的合作关系,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而转移。
第3章 银行结算管理
第8条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公司规定或需要办理银行存款收支的经济业务,同时应与对方商定收付款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并以合同或其他契约的形式加以明确。
第9条 业务经办人员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作为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书面凭证,如购货发票、销货发票等。
第10条 业务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填清业务内容并签字盖章,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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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张XX 制定:奚XX
日期:2018/10/20 日期:2018/10/20
XX股份有限公司 版本/修订: A/0 制定:财务部 文件编号: XXXXX 页数:2/2 日期:2018-10-20 文件名称: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经理或公司指定审核人员审核签字,批准办理结算业务。
第11条 出纳根据已审签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规定手续和结算方式填制或取得银行存款结算凭证。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可以选用银行本票、支票、汇票、委托收款或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进行银行结算。
第12条 出纳根据审签的原始凭证及银行结算凭证编制银行存款收付款记账凭证,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第13条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出纳须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详见IKD-NBKZ-ZJ-004),调节未达账项,查明未达账项原因并妥善处理。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条件表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报财务部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批通过后归档备查。
第4章 网上银行管理
第14条 网上银行操作须在遵循公司相关付款审批及授权规定前提下,方可在网上支付。
第15条 网上银行银行存款业务办理至少应设置操作员、复核员二级进行管理。
第16条 网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登录网银所必备证书(IC卡)及密码的管理及保密工作,不得将密码和证书泄露或交于他人代为操作或保管,支付密码要做到随时或定时更新。
第5章 附则
第17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企业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18条 本办法自 2015 年 10 月 20 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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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张XX 制定:奚XX
日期:2018/10/20 日期:201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