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下载本文

2 锅炉气压比蒸汽母管低49-98kPa时,即可开始并炉。缓慢打开主汽阀,有旁通阀时先开启,带暖管后,在逐渐开大主汽阀至全启。主汽阀开足后应倒回一圈,然后再关闭旁通阀和过热汽上的疏水阀。

3 应保持气压和水位正常。若管路里有水击现象,应加强疏水后并炉。 5.2.19 锅炉供气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微开总气阀,进行暖管,同时打开管路上的疏水阀泄出冷凝水,暖管时间不少于0.5h。 2 开启主汽阀应缓慢进行,根据阀径的大小,应控制在4min-9min。 3 主汽阀全开后,倒回一圈。 5.2.20 锅炉运行时,对于水位、气压、风量、吹灰、排污等均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节,确保运行正常。调节内容如下:

1 保持锅炉正常水位。正常水位一般在水位表中间,在低负荷时,应稍高于正常水位;在高负荷时,应稍低于正常水位,但上下变动范围不宜超过4mm。不能连续上水的锅炉,每次上水应少上、勤上。 2 保持气压稳定。主义压力表的变化,当压力超过最高许可作业压力时,安全阀应迅速排气。应故不能排汽时,应立即用人工方法开启安全阀,进行排气降压。 3 有蒸汽过热器的锅炉,对过热蒸汽的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 合理配风。正常运行时,宜保持2-3mm水柱的炉膛负压。 5 定期排污时,应有专人看炉内水位。 6 受热面应定期吹灰和清除烟垢。

7 手烧炉上水、添煤、拨火和出渣应错开,拨煤动作应快,加煤应均匀。 5.2.21 停炉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锅炉暂时压火停炉,压火期间应有专人值班。 2 长期停炉应使炉内水位高于正常水位。如和正在运行的锅炉并炉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 锅炉运行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然后报有关业务管理部门:

1)锅炉水位低到允许的最低水位以下,虽不但加大锅炉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2)锅炉水位已升到允许的最高水位以上,虽经放水,仍不见水位下降。 3)给水设备全部失效。

4)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和安全阀中,有一项全部失效。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6)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件被烧红等。 7)其他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4 作业人员在紧急停炉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弱引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扒出炉膛内的燃煤,使火熄灭。不得往炉膛里浇水。

3)将锅炉与蒸汽母管完全隔断,开启透气阀、安全阀和过热器疏水阀,迅速排放蒸汽,降低压力。

4)在紧急停炉时,如无缺水现象,可采取排污和给水交替的降压措施。 5)如遇缺水事故时,不得进行给水,可开启透气阀或提升安全阀。

6)如遇满水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可关小烟道挡板,使燃烧减弱并开启排污阀放水。同时开启蒸汽母管及有过热器的疏水阀们,进行疏水。

5.2.22 热水锅炉除了按照蒸汽锅炉运行操作规程以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 上水、升火前,应检查进水水阀门、风门处于开启位置。

2 启动大型循环水泵时,应先打开旁通门或者关小进、出水阀门。待运转正常后,在关闭旁

通门或开大进、出水阀门。

3 运行中,应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得超过规定的数值。

4 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水泵,等供热系统循环水运行正常后才能提高炉温。停炉时不得立即停泵,应带锅炉出水温度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泵。

5 在严寒季节,因注意防止管道冻结、堵塞。应注意在停电、停水时做好维护工作。 5.2.23 热水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炉:

1 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

2 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3 循环水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 4 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5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6 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7 燃烧设备损坏、路墙倒塌或锅炉构件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 其他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5.2.24 检修保养: 检修保养:

1 锅炉在运行期间和停炉后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搞好日常维护保养。

2)应有备品备件,如管子、阀门、水位表、玻璃管(板)炉排片、压力表等,以保证出故障后能及时更换、修理。

3)对锅炉受压元件进行修补焊接时,应经过锅炉安全监察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4)停炉检修时,应进行内、外部检修,确定检修项目和处理方案。 5)锅炉每次检验、检修情况,应计入安全技术档案。 2 锅炉停用或备用锅炉应采取防腐措施。 3 锅炉水压试验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从工作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在锅炉旁停留。 2)水压试验发现泄漏,应当将压倒零后处理,不得带压修理。

5.2.25 锅炉操作期间应保持整洁,煤渣及其他废弃物应集中堆放处理。

5.3 冷冻机(氮压机)工

5.3.1 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3.2 开车前,应全面检查机械、电气设备及各部管道无漏气、漏水和其他异常显现,在确认整个设备完好后,方可按操作程序启动。

5.3.3 运转中应密切注意设备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时,应停机检查。发生意外危险或事故时,应紧急停车处理。

5.3.4 贮液器所贮氨液应维持在容器容积的1/3-2/3之间,贮液量不得超过4/5,不得小于容积的1/3。

5.3.5 制冷设备的充氨应在宽敞平整的场所进行。充氮和操作时附近不得吸烟、电焊和明火。氮瓶应放置稳当,并将空瓶、实瓶分开。 5.3.6 不得将氯化钠盐和氯化钙盐混合使用。

5.3.7 氨瓶应避免暴晒、撞击。氮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

5.3.8 开关氨瓶阀门时,应站在阀门侧面慢慢操作。如遇瓶阀冻结时,可用温水解冻,不得用火烘烤。

5.3.9 在检修冷冻机前,应先将机内的氨气抽走。检查完毕以后,应把机内空气抽出。

5.3.10 氨压机工应掌握设备的泄氨紧急处理方法和对中毒人员进行急救的办法。 5.3.11 定期检查机械和动力机座的稳固性,保证转动的危险部位设有防护装置。 5.3.12 安全阀、压力表需准确、灵敏、可靠,并按规定定期校验。

5.3.13 修理盛有氨的容器时,应事先放去其中的氨、放氨时,应带防护手套和防毒面具。

5.4 水泵工

5.4.1 水泵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4.2 安装水泵以前,应仔细检查水泵,水管内应无杂物。

5.4.3 吸水管管口应用莲蓬头,在有杂草与污泥的情况下,应外加护罩滤网。 5.4.4 安装水泵前应估计可能的最低水位,水泵吸水高度不超过6m。 5.4.5 安装水泵宜在平整的场地,不得直接在水中作业。

5.4.6 安装好的水泵应用绳索固定拖放或用其他机械放至指定吸水点,不宜由人直接下水搬运。

5.4.7 开机前的检查准备工作:

1 检查原动机运转方向与水泵符合。

2 检查轴承中的润滑油油量、油位、油质应符合规定,如油色发黑,应换新油。 3 打开吸水管阀门,检查填料压盖的松紧应合适。 4 检查水泵转向应正确。

5 检查联轴器的同心度和间隙,用手转动皮带轮和联轴器,其转动应灵活无杂声。 6 检查水泵及电动机周围应无杂物妨碍运转。 7 检查电气设备应正常。

5.4.8 正常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运转人员应带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才能操作电气开关。

2 开机后,应立即打开出水阀门,并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情况,直至达到需要的流量。 3 运转中应做到四勤:勤看(看电流表、电压表、真空表、水压表等)、勤听、勤检查、勤保养。

4 经常检查水泵填料处不得有异常发热、滴水现象。 5 经常检查轴承和电动机外壳温升应正常。 6 在运转中如水泵各部有漏水、漏气、出水不正常、盘根和轴承发热,以及发现声音、温度、流量等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5.4.9 停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停机前应先关闭出水阀门,再行停机。 2 切断电源,将闸箱上锁,把吸水阀打开,使水泵和水箱的存水放出,然后把机械表面的水、油渍擦干净。

3 如在运行中突然造成停机,应立即关闭水阀们和切断电源,找出原因并处理后方可开机。

5.5 柴油发电机工

5.5.1 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5.2 在发电及附近不得存放燃油或其他易燃物品。操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应迅速切断电源。

5.5.3 飞轮及发电机部分应围有防护栏杆,发动机的排气管应装有消声器,并接至室外。 5.5.4 机房内不得燃烧木柴或油料取暖。并采用电路等保暖时,炉子应远离燃油箱,并应有防范措施。

5.5.5 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移动。

5.5.6 发电机带电部分,即使绝缘良好,亦不得用手触摸;试验是否带电时,需用试电笔或查看仪表。

5.5.7 开机前的检查准备工作:

1 发电机启动前,应检查各部整洁情况、接头连接和绝缘情况,配电器和操纵设备应正常,电刷无卡住,各部螺丝应紧固,整流子或滑环应用布擦净。

2 启动前应检查柴油发电机的储气瓶压力、机油油位、燃油箱油位。 3 检查连接发电机与线路的开关,励磁机磁场变阻器在电阻最大位置,发电机及有关设备应完好,临时短路线应拆除。

4 发电机周围无障碍物及遗留工具,机内无异物,盘车时转动应灵活,可动部分与固定部分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各润滑系统正常,油杯完好无损。 5.5.8 正常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发电机在运行时不得在线路上作业和用手接触高压线或进行清扫作业。 2 发电机组和配电屏装设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拆除。

3 发电机组不得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 4 发电机运行时,不得人体接触带电部分。

5 发电机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械,应经常倾听机械各部声响,留心观察仪表,并触摸轴承等部位,应无过热现象。发现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6 发电机运行中,不得进行保养、修理和调整工作。

7 发电机在运行中检查整流子和滑环时,操作工人应穿绝缘胶鞋、带绝缘手套,并在靠近里茨基和转子滑环的地板上加铺胶皮垫。 8 不得在柴油发电机运行过程中擦拭机组。 9 发电机检修后开始运行前,应对转子与定子间进行检查。,应无工具或其他材料遗留在内。 5.5.9 发电机运行时升高的温度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数值,如发现温度过高时,应停机慢慢冷却,查明原因后予以消除。

5.5.10 长期使用的发电机、励磁机应定期测量电动机及操作回路的绝缘电阻其值不应小于1MΩ/kV。

5.6 外线电工

5.6.1 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5.6.2 作业人员应符合GB5306的规定,并应掌握触电急救的基本知识。

5.6.3 外线电工应有两人以上共同作业,其中一人进行监护,不得单独带电作业。

5.6.4 地面立杆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工器具(如锹、镐、撬棍、抬杠、绳索等)齐全可靠。 5.6.5 进行换杆作业时,应先用临时拉线将该电杆稳固,方可挖掘电杆基脚。在交通要道上进行换杆时,应选择人车来往稀少的时间进行。

5.6.6 起立电杆时,基坑内不得有人停留。拆除撑杆及拉绳的作业,应在电杆基脚充分埋好夯实牢固后进行。

5.6.7 登杆人员在登杆前,应对杆上情况和上杆后的作业顺序,了解清楚,做好准备。 5.6.8 登杆前,应检查所用的工器具,如踩板或脚扣、绳索、滑轮、紧线器、工具袋等紧固适用,安全带完好可靠。

5.6.9 外线电工应穿长袖长裤工作服,登杆前应将衣袖裤腿扣好扎紧。 5.6.10 电杆根部有裂纹或未夯埋牢固、电杆倾斜、拉线不妥时不得登杆。

5.6.11 登杆前应检查杆根埋土深浅、应无晃动现象,采取措施后,方可登杆;登杆后,应拴好安全带方能开始作业。

5.6.12 五级以上大风、大雪、雷雨、大雾不得登杆作业;体力不佳、精神恍惚者不得登杆作业。

5.6.13 在地面作业的人员应带安全帽,不得在杆下逗留。杆下人员应离开电杆3-5m。 5.6.14 杆上作业人员应站在踩板、脚扣、固定牢固的踩脚木后牢固的杆构件上。不得将安全带拴在横担上或瓷瓶柱上。

5.6.15 在转角上作业时,应有防止电线滑出击伤的安全措施。 5.6.16 杆上作业时,不得抛扔工器具和材料,应用绳索系吊。

5.6.17 杆上作业应带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 5.6.18 上下电杆应使用专用登杆工具(如脚扣、踩板),不得攀援拉线或抱杆滑下,不得用绳索代替安全带。

5.6.19 冬季作业水泥杆上挂霜时,不得使用脚扣登杆。

5.6.20 登杆带电作业,应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5.6.21 登杆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束工作衣、长裤,穿胶鞋带安全帽,必要时加戴橡皮手套、护目镜。

5.6.22 未受过单独带电作业培训的电工,不得登杆进行带电作业。

5.6.23 带电作业电工在未登杆前,应详细了解作业性质、顺序、杆顶装置和电流方向,并应将上杆后的作业顺序告诉监护人,征得其同意后方可登杆。 5.6.24 作业时,应以一线工作为原则,不得同时接触两线。

5.6.25 杆顶同时有两个电工作业时,不得身体互相接触或直接传递工具、材料。 5.6.26 在元件或线路较多的电杆上作业时,应先用橡皮布或其他绝缘物体,将靠近电工可能接触的导线遮盖。

5.6.27 不得直接割断带负荷的线路,如因作业需要应断割断时,应将隔断处前后另用导线短接好后,方可割断。

5.6.28 带电导线断开后,不得同时接触两端的线头。

5.6.29 高空紧线时,操作人员应闪开紧线器,并将夹紧螺丝拧紧。 5.6.30 高压线路未断开电源前不应登杆。 5.6.31 高线线路登杆作业,当接到线路已经停电的命令后,登杆前应检查高压试验器安全可靠,并准备好接地线和绝缘手套。

5.6.32 登杆到适当高处(安全距离)后,拴好安全带,进行系列作业后方能开始作业: 1 验电:以高压室电器验证线路无电压。如高压试电器接触不到时,可用令克棒试验应无火花机及放电声。 2 放电:先将地线一端接与地线网上,再以地线另一端绕在绝缘棒上与高压线接触数次以消除静电。

3 接地:将地线分别接于高压电线三相上。

5.6.33 变(配)电站内,应在检修线路的高压断路开关上悬挂警示标志,必要时用安全锁或在站内接地。

5.6.34 作业未完毕合闸前,应检查一切器材、工具、人员全部撤离、线路上及站内接地线全部拆除。

5.7 维护电工

5.7.1 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7.2 作业人员应服装整齐,扎紧袖口,头戴安全帽,脚穿绝缘胶鞋,手带干燥线手套,不得赤脚赤膊作业,不得带金属丝的眼睛,不得用金属制的腰带和金属制的工具套。

5.7.3 作业前,应检查安全防护用具,如试电器、橡皮手套、短路地线、绝缘靴等符合规定。 5.7.4 维护电工作业前,应两人共同完成,其中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

5.7.5 常用小工具(如验电笔、钳子、电工刀、螺丝刀、扳手等)应放置于电工专用工具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