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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修理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船舶修理工作,明确修理管理工作程序,有效控制船舶修理成本,保证船舶高效营运,制定本规定。

船舶坞修及小修修理规定

1.对船舶修理级别的划分及工作内容 1.1坞修

1.1.1船舶船体(包括护舷材)除锈油漆换锌板、锌块、描水尺、水字、打水线。

1.1.2检查修理轴(尾轴)螺旋桨、导流管、舵,测量间隙留记录,必要时换新。

1.1.3检查全船水堵及测深仪传感头,船体外板测厚,绘草图留记录。

1.1.4检查修理海底门、通海阀、海底箅子除锈油漆换锌块。 1.1.5锚链出舱除锈油水罗松,检查锚链连接卸扣(或连接链环)、锚卸扣、转环,测量锚链直径,留记录,必要时倒头使用锚链。

1.1.6锚链舱除锈油漆。

1.1.7排除解决运行中对船体水下设施所造成的缺陷故障。 1.1.8解决排除非进坞不能施工的船体及船舱等部位所存在的问题。

1.1.9全船做全面的除锈油漆处理,其中除锈见白的等级要求

水线以下外100%,水线以上甲板以下为30%。

1.2小修 1.2.1主机部分

-取机油样及拆卸各种仪表报送公司机务管理人员。 -主机全部解体拆检、清洁、修理或更换,刚套冷却水密封情况检查,有问题抽缸套。

-测量调整各部数据并留记录,个别零部件可以作少量的更换(必须有数字依据并报审批),作更换记录。

-研磨进排气阀调整进排气阀间隙清理积碳。

-检查测量气缸与活塞,活塞与活塞环、刮油环,连杆大小端以及主轴承、推力轴承等的磨损使用情况,调整间隙留记录。

-检查凸轮、凸轮轴承、挺杆、导管各部间隙。 -检查、清洁调试油嘴、油泵启动阀、安全阀、注油器,必要时可以部分更换零部件。

-检查清洁供油、冷却、润滑,进排气,其系统的密封及工作情况。

-检查清洁、修理主机带动泵、调速器、空气分配器等附件。

-打开齿轮箱检查齿轮磨合、紧锁固定止退情况,检查调整定时。

-视情况交厂测试活塞肖及连杆螺栓的机械性能并留取检查测试报告。

-增压器整机解体清洁检查测量各部数据,留记录并更换润滑油。对接近使用极限的轴承要做重点检查,超使用极限的绝不可使用。

-检查、清洗擦拭滤网、滤器、输油管道、油底壳,必要时清洁机油柜。

-整机清洁擦拭调整作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小修后未更换重要零部件或修刮的主机系泊试验最大负荷80%,实验时间2-4小时。更换部分重要领部件。

经修刮磨合的主机的系泊试验最大负荷80%,实验时间4-6小时。

航行试验应保证连续4-6小时。

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都要认真严格的测量记录各部位的压力、温度等各种技术参数,并整理出报告。

-小修的时间安排如条件允许时应考虑安排在坞修期间同步进行。

-非机动船舶的原动机视为该船舶的主机并按主机检修部分的要求进行检查测试或修理并留记录。

1.2.2副机部分

-副机小修级别的修理除整机不出舱吊起曲轴外,其他全部解体检查修理,其中对下列所提各项必须落实检查修理。

-取出全部活塞清洁检查测量各部尺寸、清洁积炭测量油气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