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编制规划 下载本文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试行)

国家林业局

2006年8月

前 言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初步设计文件,保证初步设计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

本《编制规定》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

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刘德晶、闫平、王宏伟、刘明、宋子刚、李云、郭立新、杨开良、刁鸣军、

邓立斌、李怡

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

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简称《设计》)文件的管理,规范《设计》文件的编制,确保《设计》的质量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对于涉及建筑工程、工业项目建设内容的林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可参照国家和本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1.0.3 《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应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土地征(占)用要求,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满足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三同时”的要求。 1.0.4 营造林建设项目可以总体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1.0.5 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6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7 《设计》编制单位和主要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

1.0.8 《设计》编制单位和设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独立、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对编制的《设计》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一般规定

2.0.1 《设计》文档名称为***关(具体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0.2 《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计概(预)算书和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四部分组成。

1 说明书部分由《设计》总说明书和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组成。如果《设计》涉及专业(单项工程)较少或说明书篇幅不多,总说明书和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可合并为《设计》说明书。

1) 总说明书由《设计》总说明书前引部分和设计总说明组成。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设计》编制人员名单页、前言(可选)、目录、设计总说明;设计总说明书由设计说明、建设项目总概(预)算表和有关附件组成。

凡涉及森林(林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应同时附有国家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证书和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森林(林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

2) 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分别由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前引部分和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组成。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可选)、《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可选)、《设计》编制人员名单页(可选)、前言(可选)、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