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专业群 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
2013年 6 月 30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学分制 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原则意见
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学分制下弹性学习制度和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设置专业群课程,构建课程模块,优化课程结构。决定在学院省级重点专业群推行学分制管理,制订2013级学分制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中设公共基础学习领域(G)、职业能力学习领域(Z)两大领域。课外另设素质教育活动(S),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学分制专业群课程体系配置表
序号 G1 公共基础 G2 学习领域 G3 Z1 Z2 Z3 Z4 专业能力 学习领域 素质延展模块 专业群平台课 专业核心课 集中实践课 高层互选课 合计 选修 必修 必修 选修 选修 8 20-30 25-35 12-20 8-15 130 可限选 基础选修模块 选修 8-15 可限选 学习领域 模块 基础必修模块 性质 必修 学分 26 备注 1.公共基础学习领域
公共基础课程指面向全院学生开设的以素质教育为主的课程,主要功能是提高学生的基本思想、文化和身心素质,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学习能力和一般能力,以满足学生适应社会、独立生存、自我发展、创新超越的需要,同时为专业课程的学习提供理论知识基础。
公共基础学习领域包含基础必修模块(G1)、基础选修模块(G2)、素质延展模块(G3)三个模块。公共基础课程的开设应在教务处的统一指导下,由课程归属系(部)负责管理。其中基础必修模块(G1)是全院性必修课程,原则上不得随意变动;基础选修模块(G2)除统一提供的课程外,各专业群可根据人才培养规格需要添加课程,
提供15-20学分可选课程,学生需修满8-15学分;素质延展模块(G3)为全院性公选课,学生需修满8学分。
主要公共课程说明:
(1)《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42学时,3学分,考核形式为“考查”。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56学时,4学分,考核形式为“考查”。
(3)《形势和政策》16学时,1学分,考核形式为“考查”。
(4)《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指导》共32学时,2学分,其中课堂教学24学时,分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和创业指导》两门课程,各12学时,课程实践8学时,考核形式为“考查”。
(5)《大学生心理健康》28学时,2学分,考核形式为“考查”。
(6)《大学英语》112学时,7学分,第一、二学期开设,考核形式为“测试”。 (7)《体育和健康》112学时,7学分,第一至第四学期开设,采用项目选修的形式供学生选择,考核形式为“测试”。
(8)《经济使用数学》56学时,3学分,考核形式为“测试”。 (9)《计算机使用基础》42学时,2学分,考核形式为“考查”。
(10)《职业道德》,28学时,2学分,考核形式为“考查”。(已在职业能力领域开设同类课程的专业可不再开设)
(11)《财经使用文写作》,54学时,3学分,考核形式为“考查”。(已在职业能力领域开设同类课程的专业可不再开设)
(12)《科学技术基础》,28学时,2学分,考核形式为“考查”。 2.职业能力学习领域
职业能力学习领域包括专业群平台课(Z1)、专业核心课(Z2)、集中实践课(Z3)、高层互选课(Z4)。总学分≤90。
专业群平台课(Z1)是专业群内所有专业同时开设专业基础必修课程,一般开设在1-3学期,6-8门,20-30学分,同一门课程在同一专业群内学时、学分一致,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开设在不同学期,合理安排;专业核心课(Z2)是分专业开设的核心必修课程,同一群内不同专业的专业核心课可以有交叉,5-7门,25-35学分;集中实践课(Z3)是整周开设的专业实验实训课程,12-20学分(毕业论文4学分、毕业实践8学分为必修),根据专业群实际情况分专业安排或集中安排供学生选修;
高层互选课(Z4)是为提高学生专业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而开设的专业群延展课程,不少于16门,学生可选10-15学分。
专业学习领域核心课程,要充分体现职业技能和职业核心技能证书测试,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并使学生取得1~2个职业工种的核心技能证书。因此各专业群要根据培养目标和规格以及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建立职业技能课程体系,积极和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扩大教学做一体化课程的比重。
3.课外素质教育活动
课外素质教育活动包括四个主题和一个自选项目,学生在校期间要修满10学分(不计入课程体系总学分)。所有财经类专业群学生在校期间必选财经素养系列讲座3个。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和实施安排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1.专业群涵盖专业及专业代码、招生对象、学制; 2.专业群培养目标;
3.职业岗位群及人才培养规格; 4.毕业标准;
5.课程体系的开发设计; 6.专业群课程设计和教学进程表; 7.专业群师资的配置和要求; 8.专业群实践教学条件配置和要求; 9.专业群培养方案编制说明;
10.附件:群内各专业课程设置及分学期开出课程计划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安排 1.部分环节实施要求
(1)新生入学后安排军训及入学教育2周,50学时,1学分,军事理论课安排在新生军训周的课外活动和晚自习时间进行,共28学时,1学分;
(2)毕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在第五、六学期进行,其中,毕业顶岗实习周数20周,320学时,8学分;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8周,4学分;
(3)每学期总周数原则上为20周,整周实训要集中合理安排时间段,便于学生选课。
2.学时和学分
学时: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总和应控制在2400学时以内,实践教学(包括课内实践和集中实践)学时不低于教学活动总时数的50%。
学分:总学分控制在130学分内,公共基础课程理论教学一般按每14-16学时计1学分,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一般按每16-18学时计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每一周计1学分。
三、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一般过程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掌握国家、省、市关于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要求及其它有关政策。
2.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
3.各系组织院内和社会用人单位专家论证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提出新增设专业或需调整专业的论证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分析、培养目标、学院教学资源、师资队伍、系专业建设规划、系专业委员会意见、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专业设置的意见等。
4.教务处提出实施意见和要求。系主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通过,系主任审核签字。
5.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教务处
二○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