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当构件受到较大面积腐蚀并使截面严重削弱时,应评定为c级或d级。
6.4.3 砌体构件构造与连接项目的等级应根据墙、柱的高厚比,墙、柱、梁的连接构造,砌筑方式等涉及构件安全性的因素,按下列规定的原则评定:
a级:墙、柱高厚比不大于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允许值,连接和构造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
b级:墙、柱高厚比大于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允许值,但不超过10%;或连接和构造局部不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但不影响构件的安全使用;
c级:墙、柱高厚比大于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允许值,但不超过20%,或连接和构造不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已影响构件的安全使用; d级:墙、柱高厚比大于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允许值,且超过20%,或连接和构造严重不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已危及构件的安全。 6.4.4 砌体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应按裂缝、缺陷和损伤、腐蚀三个项目评定,并取其中的最低等级作为构件的使用性等级。 6.4.5 砌体构件的裂缝项目应根据裂缝的性质,按表6.4.5的规定评定。裂缝项目的等级应取种类裂缝评定结果中的较低等级。 表6.4.5 砌体构件裂缝评定等级 等级 类型 变形裂独立无裂―― 缝、湿度柱 裂缝 墙 缝 无裂小范围开裂,最较大范围开裂,或缝 大裂缝宽度不最大裂缝宽度大于大于1.5mm,且1.5mm,或裂缝有继有裂缝 a b C
无发展趋势 受力裂缝 无裂―― 缝 注:1 本表仅适用于砖砌体构件,其他砌体构件的裂缝项目可参考本表评定。 2 墙包括带壁柱墙。
3 对砌体构件的裂缝有严格要求的建筑,表中的裂缝宽度限值可乘以0.4。
续发展的趋势 有裂缝 6.4.6 砌体构件的缺陷和损伤项目应按表6.4.6规定评定。缺陷和损伤项目的等级应取各种缺陷、损伤评定结果中的较低等级。
表6.4.6 砌体构件缺陷和损伤评定等级
等级 类型 缺陷 无缺有较小缺陷,尚缺陷对正常使用有陷 明显不影响正明显影响 常使用 损伤 无损有轻微损伤,尚损伤对正常使用有伤 不明显影响正明显影响 常使用 注:1 缺陷指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控制的质量缺陷。 2 损伤指开裂、腐蚀之外的撞伤、烧伤等。
a b C 6.4.7 砌体构件的腐蚀项目应根据砌体构件的材料类型,按表6.4.7规定评定。腐蚀项目的等级应取各材料评定结果中的较低等级。
表6.4.7 砌体构件腐蚀评定等级
等级 类型 块材 无腐小范围出现腐蚀现较大范围出现腐蚀蚀现象,最大腐蚀深度现象,或最大腐蚀a b C
象 不大于5mm,且无深度大于5mm,或发展趋势,不明显腐蚀有发展趋势,影响使用功能 或明显影响使用功能 砂浆 无腐小范围出现腐蚀现非小范围出现腐蚀蚀现象,且最大腐蚀深现象,或最大腐蚀象 度不大于10mm,且深度大于10mm,或无发展趋势,不明腐蚀有发展趋势,显影响使用功能 或明显影响使用功能 钢筋 无锈出现锈蚀现象,但锈蚀钢筋的截面损蚀现锈蚀钢筋的截面损失率大于5%,或锈象 失率不大于5%,尚蚀有发展趋势,或不明显影响使用功明显影响使用功能 能 注:1 本表仅适用于砖砌体,其他砌体构件的腐蚀项目可参考本表评定。 2 对砌体构件的块材风化和砂浆粉化现象可参考表中对腐蚀现象的评定,但风化和粉化的最大深度宜比表中相应的最大腐蚀深度从严控制
。
7 结构系统的鉴定评级
7.1 一般规定
7.1.1 工业建筑鉴定第二层次结构系统的鉴定评级,应对其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进行评定,需要评定其可靠性等级时,应按本标准第7.1.2条规定的
原则确定。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个结构系统的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应分别按本标准第7.2节至第7.4节的规定评定。
7.1.2 结构系统的可靠性等级,应分别根据每个结构系统的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结果,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当系统的使用性等级为C级,安全性等级不低于B级时,宜定为C级;其他情况应按安全性等级确定。
2 位于生产工艺流程重要区域的结构系统,可按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中的较低等级确定或调整。
7.1.3 当需要对上部承重结构系统中的某个子系统进行鉴定评级时,其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可按本标准第7.3节的有关规定评定,其可靠性等级可按本标准第7.1.2条规定的原则确定。 7.1.4 当振动对上部承重结构整体或局部的安全、正常使用有明显影响时,可按本标准附录E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定。 7.1.5 当需要对结构的工作状况进行监测与评定时,可按本标准附录F规定的方法进行。 7.2 地基基础
7.2.1 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评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应根据地基变形观测资料和建、构筑物现状进行评定。必要时,可按地基基础的承载力进行评定。
2 建在斜坡场地上的工业建筑,应对边坡场地的稳定性进行检测评定。
3 对有大面积地面荷载或软弱地基上的工业建筑,应评价地面荷载、相邻建筑以及循环工作荷载引起的附加沉降或桩基侧移对工业建筑安全使用的影响。
7.2.2 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地基变形观测资料和建、构筑物现状的检测结果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评定等级:
A级:地基变形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许值,沉降速率小于0.01mm/d,建、构筑物使用状况良好,无沉降裂缝、变形或位移,吊车等机械设备运行正常。
B级:地基变形不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许值,沉降速率小于0.05mm/d,半年内的沉降量小于5mm,建、构筑物有轻微沉降裂缝出现,但无进一步发展趋势,沉降对吊车等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基本没有影响。
C级:地基变形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许值,沉降速率大于0.05mm/d,建、构筑物的沉降裂缝有进一步发展趋势,沉降已影响到吊车等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但尚有调整余地。
D级:地基变形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许值,沉降速率大于0.05mm/d,建、构筑物的沉降裂缝发展显著,沉降已使吊车等机械设备不能正常运行。
7.2.3 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需要按承载力项目评定时,应根据地基和基础的检测、验算结果,按下列规定评定等级:
A级:地基基础的承载力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要求,建、构筑物完好无损。
B级:地基基础的承载力略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要求,建、构筑物可能局部有轻微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