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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河南能源〔2013〕240号

关于印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信访稳定工作体系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信访稳定工作体系》已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11月26日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信访稳定工作体系

为进一步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推动信访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以完善稳定的工作机制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国家、河南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建立本信访稳定工作体系。

一、组织机构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简化程序、快捷高效的指导思想,成立集团公司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对集团公司信访稳定工作及上级交办的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

组 长:董事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分管信访稳定工作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法务总监、总会计师等相关领导

成员单位由综合办公室、工会、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部、武装保卫部、安监局、宣传部等职能部室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信访稳定办公室。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参照集团公司组织模式,建立本单位相应的信访稳定工作机构。

二、责任分工

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工作原则,根据集团公司实际,集团公司领导和机关各部门信访稳定工作事项的责任分工如下:

(一)中央、省、市及省政府国资委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职工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综合协调处理,由集团公司分管信访稳定领导批示,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室配合。

(二)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破产、国有资产管理、产权界定登记和划转。资产评估、资产收益、股权转让、资产流失、分离企业办社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方面的信访稳定工作,由资本运营部、财务管理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受理。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涉法涉诉等方面的信访稳定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受理。

(四)劳动就业、工资收入、劳动合同纠纷、职称评定、职工劳保待遇、基本生活保障、复转军人待遇、安置等方面的信访稳定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社保中心负责受理。

(五)党员组织关系、党龄计算和党组织管理工作、干部管理工作、老干部管理等方面的信访稳定工作,由组织部负责受理。

(六)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和领导人员违法、违纪、申诉等方面的信访稳定工作,由纪检监察部负责受理。

(七)有关企业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罚等方面的信访稳定工作,由安全监察局负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