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河防腐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二○○九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市场开发 管理办法 抄送:辽防公司领导,发至基层单位
共打印40份 打字:肖辉东 校对:孙德品 附件1
市场开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1.0总则
公司积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公司社会市场开发提供有偿中介服务,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条件。
中介服务管理部门是市场开发部。 2.0中介方资格
1.公司的干部职工(不包括市场开发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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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3.社会中介服务人员; 4.其他建筑行业企业。 3.0中介服务类型及其内容
1.提供项目信息。提供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工程性质、工程量、投资情况、动作时间)、业主情况、业主联系人(负责人)情况、信息来源情况等。
2.中介服务:提供信息并协助项目开发。协助项目开发是指中介方与市场开发部共同参与项目开发。中介方负责介绍公司与业主负责人联系、为公司与业主双方进行资信考察、业务洽谈创造条件;及时提供与业主沟通的信息、及时提供业主工程招标的有关资料;参与合同谈判,协助工程预拨款、进度款、结算款支付。中介方具体职责可根据具体项目双方商定。
3.合同转让:向公司转让项目合同,或向公司进行工程项目分包。 4.0有偿服务的条件
1.仅提供工程项目信息。项目信息经公司论证具有开发价值,项目经公司开发,参与正式投标并中标,公司可向中介方支付信息费。
2.提供信息并协助公司对项目进行开发。中介方履行中介职责,并协助公司最终实现工程项目签约,公司方可向中介方支付中介费。
3.向公司转让项目合同或工程承包成功,工程已开工,业主预拨款进公司账户。公司方可向中介方支付转让费或管理费。
5.0中介服务管理程序
1.市场开发部负责接待中介方,对项目信息进行登记。 2.市场开发部组织对项目信息进行论证,重大项目提交公司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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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
3.公司与中介方商定双方职责、报酬标准、支付方式。 4.进行项目开发。
5.与业主实行工程项目签约。
6.填写《中介费用列支申请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支付中介费(信息费、转让费),进行中介费列支登记。
6.0中介费支付原则
1.对只提供有价值的项目信息的中介方,前提公司没有此信息,市场开发部独立组织项目开发(考察、公关、投标、签约)。中标签约后按工程进度给款情况支付信息费。信息费的支付标准是:根据工程签约工程量(不包括工程设备、材料费)情况,经双方协商一次性给予适当奖励。项目签约后,市场开发部填写《中介费列支申请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支付。
2.对与市场开发部联合进行项目开发的中介方,开发过程中,公司与中介方原则上实行费用自理,公司代中介方支付的费用,在项目签约后从中介费总额中扣减。中介费支付标准:根据合同中体现利润的大小,按签约工程量(不含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费、材料费、工程所在地要求提供的其他费用、甲方费用、代购材料款、业主指定分包项目款)的1-5%。具体比例双方事先商定。项目签约后,市场开发部填写《中介费用申请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支付。
3.向公司转让项目合同或工程分包,事先签订《中介服务协议书》,转让或分包成功,可根据《委托中介服务协议书》,市场开发部填写《中介费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工程进度给款情况支付同等比例的中介费,中介费用比例为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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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介方用公司资质洽谈项目,签订合同后双方联合经营共同管理的,项目成本共同承担,税后利润公司与中介方按7:3或按6:4分成,具体双方协商确定。
5.中介方利用公司资质签订合同自行施工的,中介方承担工程所有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各种企业应承担的税金和规费,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公司收取管理费的比例为3-12%,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而定。
附件2
个人承办驻外分公司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经营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司的经营模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鼓励有经验的员工个人承办分公司。本着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为规范分公司经营运行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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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组织关系上隶属于公司,对外代表公司,具有相对高度自主经营的权利,分公司注册等相关开办手续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分公司有权在所在行政区域使用公司的施工资质承揽工程,公司对分公司享有监督审计的权利,分公司有积极配合审计的义务,公司对分公司负有法律意义上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经营方式
分公司的经营方式为个人承包“四自”经营,承包期限一般暂定为三年,视公司经营情况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是否延长承包期。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涵盖公司的所有经营范围,分公司自行负责市场开发,并对自身的经营状况、所施工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在经公司审计分公司无违法违纪的前提下,公司不对分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干涉。
第三条 注册与财务管理
分公司在所在地注册,可以在当地设立银行帐号,分公司在依法经营的前提下享有相对的财务独立性,公司享有对分公司财务经营进行监督审计的权利。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一) 公司权利
公司为分公司提供的流动资金为有息资金,公司按15%收取占用资金利息,并按照相关规定收取3-7%的管理费,收取时间根据分公司工程款到位情况按比例收取,由公司指派财务人员一名协同分公司财务人员共同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与监控。公司委派的财务人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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