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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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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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鑫春风压铸有限公司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 次 生效日期 CF-PG-001 A/1 2/9 文件修改记录 制定/修订日期 修订内容摘要 页次 版本/版次 总页数 厦门鑫春风压铸有限公司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 次 生效日期 CF-PG-001 A/1 3/9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减少客户抱怨,明确品质问题的责任及奖惩,创造人人参与质量管理的氛围,提高公司品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 三、权责单位: 3.1、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经办负责本制度审核、修改、废止之核准。 四、定义(按质量事故损失分): 4.1、轻微质量事故: 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大于100或小于500元的。 4.2、一般质量事故: 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而小于1000元的。 4.3、严重质量事故: 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大于1000元而小于5000元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品质声誉的。 4.4、特大质量事故: 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大于5000以上或严重影响公司品质声誉的,公司另行决定。 4.5、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成本及相关费用等所有估算值。 五、责任划分: 5.1、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5.2、品管部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5.3、工程技术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 5.4、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5.5、分管副总负有品质监督权,部门负责人负有品质监督责任。 5.6、送检(部门)人应确认产品为自检合格品后,方可送品管部检验。 5.7、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并报公司领导裁决。 六、品质指标: 6.1、来料:一次送检合格率>95%(每月)。 6.2、制程:一次送检合格率>85%(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