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资助育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下载本文

关于开展资助育人主题征文

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及实施成效,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资助育人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县各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享受过国家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征文主题 励志、感恩 三、征文截止时间

各校应于2017年9月29日前将征文报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征文要求

1.征文要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克服困难、奋发学习,积极进取、自信乐观,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正文力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各地、各校要严格把关,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2.题目自拟、体裁(除诗歌)不限,正文不超过2000字。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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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五、征文评选方式

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各校应积极组织受助学生参加征文活动并评选报送;县资助中心汇总征文后邀请相关专家评审后按照市教育局分配篇数报送参加大市评选;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征文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评审结果。本次活动由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高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分别进行评选表彰。 六、征文选送数额

中职校各选报5篇;高中校各选报2篇;初中校各选报1篇、镇中心小学及县直小学各选报1-2篇。 七、评选与表彰

此次活动设优秀征文奖,各类别学生征文分别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获奖作品将向市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宣传。同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八、征文推荐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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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文收集推荐:9月27号前,各学校开展征文收集、评审及推荐报送工作。

2.报送方式:各单位报送时应正确填写《推荐征文目录》(见附件)。报送材料以纸质版报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报至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9月29日前,各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报送至沛县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西楼四楼资助中心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 pxxszzglzx@126.com。(电话:0516-89624538)。

3.电子邮件相关要求:电子邮件主题为“征文+报送单位名称”;所有附件以Word格式报送,各校学生征文文档统一命名为“县(区、市)+学校名称+学生姓名”;邮件中需注明各报送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附件:《推荐征文目录》

沛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5日

备注:请各校于9月2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报送至中心校,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刘桂玲qq937524937

栖山镇小学教育集团 2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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