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5.1.6.10 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5.1.7特殊动火作业要求:

5.1.7.1 作业部门必须按规定负责组织办理《作业许可证》,严格落实“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作业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看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5.1.7.2 一级动火作业,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业务室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派人协助确认;特殊动火作业必须经业务室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安监室协助确认,经确认许可后,落实《作业许可证》要求及有关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1.7.3 特殊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组织操作人员(含外协承包方)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安全动火方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特殊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在易燃易爆场所挥发性气体气味较浓时,严禁动火,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臵换,在无明显气味时方可动火。 5.1.8 《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5.1.8.1 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许可证》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5.1.8.2 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许可证》由业务室负责人审批。 5.1.8.3 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许可证》由中心负责人审批。 5.1.9《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

5.1.9.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8 h。 5.1.9.2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5.1.9.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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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动火作业许可证》 附件2:《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附件1:

动火作业许可证

1、作业许可证编号: 2、许可作业范围: 3、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 4、作业情况描述: 如:WY2014-09-10-01 年 月 日 时 分 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止 5、动火作业未获批准 动火作业未获批准的原因: 审批人签名: 日期: 6、动火作业获得批准 动火作业被批准 批准人申明:本人已经对现场情况进行过了解,附件“动火作业安全要求”中的第1、2、3和4条已经落实,并且第5条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同意开展此项作业。 本次动火作业需要注意的补充安全事项: 审批人签名: 日期: 7、作业已经完成并终止本许可证 动火作业已经按照本许可证的要求完成,本许可证将存档。 作业单位负责人: 日期: 7

附件2:

动火作业许可证附件: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应急反应电话: 应急反应联系人: 是□ 否□ 作业人员是否了解应急反应程序? 紧急撤离地点: 其他应急说明: 动火作业安全检查清单 以下各项措施没有落实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安全要求 1、检查作业现场 (1)现场是否防火设备设施(如果有,确保它已经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是否已经清除了动火作业区域的可燃性蒸气、液体和粉尘? (3)是否已经将曾经装过可燃性物质但没有经过清洗和置换的贮罐/设备从动火作业区域移走(或已经将它们妥善隔离)? (4)动火作业是否只是局限于本许可证规定的区域? 2、安全保障措施 (1)是否已经清扫了作业区域的地面,并移走了可燃性物质? (2)假如周围的工艺设备或容器会释放可燃性物质,现有安全措施是否能消除火灾或爆炸? (3)假如是在有限空间内作业,是否满足有限空间的进入的条件和作业条件(应该参考有限空间的进入和作业规定,逐项检查)? 3、如果作业时会产生火花,则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是否已经将可燃性物质移到了作业区域18 – 24米以外的地方? (2)是否用防火布覆盖不能从作业现场移走的可燃性物质? (3)是否有人负责监视作业现场产生的火花(防止火花进入作业区域周围而产生火灾,包括高处和低于作业区域的场所)? (4)是否用防火布覆盖靠近动火现场的重要设备和仪表(如不锈钢管、仪表盘等),以防止对它们的损坏? 4、是否检查过会产生火焰或火花的设备和工具,确保他们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是否安排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巡视(包括作业场所以及高处和低于作业区域的场所;在作业的间歇期内也要保持巡视,直到作业结束后半小时为止)。 如果有以上有任何一项选择是“否”,则不可以进行动火作业!!! 检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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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情况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5.2 受限空间作业

5.2.1受限空间:生产区域内的各类槽、罐、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5.2.2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槽、罐、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下水道、地沟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5.2.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程序 5.2.3.1清洗和臵换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和臵换,并达到下列要求:臵换后的氧含量应达到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5.2.3.2 采取措施,保持密闭空间空气良好流通;必要时,可采取机械强制通风。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的标准(见下表)。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

序号 1 2 3 4 OELs(mg/m3) 中文名 硫化氢 氰化氢(按CN计) 化学式 MAPC-TWA PC-STEL C H2S 10 - - HCN 备注 - 皮 皮 - - - - - 美国ACGIH:1000ppm 1 2 - - - - 1500 30 - 氰化物(按CN(CN)2 计) 液化石油气 C3、C4 一氧化碳 非高原 高原: 海拔2000~3000m 海拔〉3000m CO - 1000 - 20 20 - 5 6 甲烷 CH4 15 - - 25- - 0 皮:指皮肤吸收 5.2.3.3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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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4 定时监测

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气体检测仪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采样点应具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至少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同时作业许可证关闭;作业现场经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待重新开具作业许可证后,方可继续作业。

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不准留在受限空间内。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5.2.3.5 照明和防护措施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臵换要求的密闭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压缩空气式的隔离式防毒面具或者远距离供气式防毒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栓带救生绳。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伏.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手套等护品。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临时用电线路装臵,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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