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 气 站 设 计 规 范
GB 50030-1991
第2.0.3条 氧气站等的乙类生产建筑物与各类建筑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表2.0.3的要求。
注:⑩液氧贮罐周围5m的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
第9.0.1条 氧气管道的管径,应按下列条件计算确定:
二、流速应是在不同工作压力范围内的管内氧气流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工作压力为10MPa或以上时,不应大于6m/s;
2.氧气工作压力大于0.1MPa至3MPa或以下时,不应大于15m/s; 3.氧气工作压力为0.1MPa或以下时,应按该管系允许的压力降确定
9.0.14条 六、穿过墙壁、楼板的管道,应敷设在套管内,并应用石棉或其他不燃材料将套管端头间隙填实;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16912-1997自 1998-2-1 起执行
8 氧气管道
8.1.6 氧气管道的弯头、分岔头不应与阀门出口直接相连。阀门出口侧的碳钢管、不锈钢管宜有长度不小于5倍管外径且不小于1.5m的直管段。
8.1.10 架空氧气管道与其他管线之间最小间距要求应按表8执行。 表8 厂区及车间架空氧气管道与其他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 m
8.1.11 除为氧气管道服务的电控、仪控电缆(或共架敷设的为该类管道服务的专用电缆)外,其余电气线路不准与氧气管道共架敷设。
8.2 氧气流速1)
1)流速均指管内氧气在工作状态下的实际流速。 氧气管道中最高流速不应超过表10的规定。 表10 管道中氧气最高允许流速
8.3 管道材质
氧气管道材质的选用应符合表11规定。 表11 氧气管道材质选用表
8.4 管件选用
8.4.1 氧气管道上的弯头、分岔头及变径管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氧气管道严禁采用折皱弯头。当采用冷弯或热弯弯制碳钢弯头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5倍;当采用无缝或压制焊接碳钢弯头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5倍;采用不锈钢或铜基合金无缝或压制弯头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对工作压力不大于0.1MPa的钢板卷焊管,可以采用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1.5倍的焊制弯头,弯头内壁应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b)氧气管道的变径管,宜采用无缝或压制焊接件。当焊接制作时,变径部分长度不宜小于两端管外径差值的3倍;其内壁应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c)氧气管道的分岔头,宜采用无缝或压制焊接件,当不能取得时,宜在工厂或现场预制,但应加工到无锐角、无突出部位及焊瘤。不宜在现场开孔、插接。
8.4.2 氧气管道上的法兰,应按国家有关的现行标准选用;管道法兰的垫片,宜按表12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