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下载本文

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

行)

2013年5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一)进一步学习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艰苦奋斗的作风,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恪守科学道德,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和诚挚合作的工作作风,有为科学事业奋斗和献身的精神。

(二)要求掌握本学科领域宽广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高度综合和提出独立见解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6年。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应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最新目录为依据,其专业属于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下设研究方向。研究方向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一般为3-6个,应属于本学科专业领域,且具有

前沿性、先进性和前瞻性,并能体现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充分反映该学科点的内涵和发展趋势。各学科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详见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

四、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成立由3-5名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的博士生导师组,选拔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导师担任组长,组长统筹博士生的日常培养、指导和管理。博士和导师组之间应建立定期交流和汇报制度,组织开展报告会和各种研讨会。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的培养方式或与国内外同行学者或学术科研单位进行联合培养。

博士研究生应以科学研究为主,导师和导师组可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养方法,着重培养博士生的严谨科学作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课程学习 (一)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数为13-16学分,具体应修学分数由各学部分委员会制定,列入培养方案。

除公共课程外的理论课课时一般按1学分/18学时计算。所有博士研究生课程均规定相应的学分,考核成绩合格者(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获得相应的学分。

博士研究生应按照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用半年或至多不超过一年时间修完规定的课程。鼓励博士研究生到

境内外大学选修同类精品课程,学校按规定给予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

以同等学力考取的博士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并通过考试,不计学分。

(二)课程设置

各学部分委员会和培养单位应根据本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具体要求,优化课程体系,构建研究型、创新型和体现本学科专业特色的优质课程体系,加强学科必需的基础知识学习,凝练教学内容,注重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前沿性。

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含公共课、平台课、专业课)和选修课2类。

1.思想政治理论课

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含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为学期课,54学时,3学分。

2.公共外语

公共外语课程体系包含第一外国语(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等),第二外国语(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等)和英语选修课程。第一外国语为非外语专业博士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第二外国语为外语专业博士研究生公共必修课,博士研究生根据所学语种须选其一,均为学期课,72学时,2学分。英语选修课是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