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下载本文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加快我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以《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手册》、《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为指导,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及与之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及资源共建、共享、实用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四条 凡建设、使用、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的部门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五条 申报原则。按照“自主建设、全校统筹、遴选立项、择优支持、边建边用、验收评议、持续应用”的原则组织申报。

第六条 申报流程。校级项目申报程序:二级学院推荐申报项目;教务处审核申报材料;专家评审;学校教学科研教授咨询委员会表决;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内公示;公布立项项目。省级项目申报参照校

级项目申报程序,在已立项的校级项目中遴选;国家级项目申报参照校级项目申报程序,在已立项的省级项目中遴选。

第七条 申报条件。项目的第一申请单位须为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校级资源库项目以专业群为主要研究对象,省级、国家级资源库项目根据申报文件确定专业群或专业等研究范围。

第三章 项目立项

第八条 评审原则。采用同行专家评议、学校教学科研教授咨询委员会表决、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评审。

第九条 立项要求。经公示无异议者进行立项。立项项目要按时间要求及时提交任务书等立项材料,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合对立项项目每年定期进行督促和检查,项目主持人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

第十条 立项项目要对项目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变更或要求中止项目者,必须由项目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研究团队主要成员共同签名,经教务处报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或中止项目。

第四章 项目建设内容

第十一条 建设内容。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主要内容有专业介绍、人

才培养方案、教学环境、网络课程、培训项目以及测评系统等。具体包括:职业标准、技术标准、业务流程、作业规范、教学文件和职业资格证书动态信息等;企业生产工具、生产对象、生产场景、校内教学条件等;企业生产过程、学生实训、课堂教学等;工作原理、工作过程、内部结构等;虚拟企业、虚拟场景、虚拟设备以及虚拟实验实训实习项目等;企业案例、企业网站链接等;数字化教材、教学课件等;习题库、试题库等;与专业、课程、知识点相关的导学、助学系统。

第十二条 资源类型。专业教学资源库资源包括素材、积件、模块和课程等不同层次。资源库提供结构化的课程体系,涵盖本专业的全部专业核心课。资源类型包括文本类素材、图形(图像)类素材、音频类素材、视频类素材、动画类素材和虚拟仿真类素材等,提高微课程、动画、虚拟仿真等资源比例。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管理职责。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分工负责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资源库的各项建设与管理制度,组织资源库申报、立项、验收工作,审核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协调、指导项目建设工作,定期召开资源库建设与管理的工作例会,推广宣传项目建设成果。

(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职责:制定资源库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负责资源库运行与平台建设工作,为资源库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