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激励机制 下载本文

体育学院学风建设激励机制

学风建设激励机制是指对学生在学习或其它某个方面所取得特别优异的成绩而进行的宣传奖励活动,对学风建设起到引领作用。通过激励机制的实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一专多能的专业素养,提高就业竞争力,提升学生形象,鼓励先进、鞭策后学,为学院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激励对象

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激励项目

激励项目共分为七项:荣誉称号类、竞赛类、科研成果类、非科研成果类、术科类、理论类以及其它类。 三、申报条件 (一)荣誉称号类

荣誉称号类是指团体或个人在各种竞赛或综合评比中所获的各种荣誉称号。 1、团体

团体荣誉称号是指各班级、各运动队等团体在各种竞赛或综合评比中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如全国先进班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道德风尚奖等)。 2、个人

个人荣誉称号是指学生个人在各种竞赛或综合评比中获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运动员、政府奖学金等)。 (二)竞赛类

竞赛类是指学生在科技创新与竞赛中所获得的各种奖项和等级,参照《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办法》的定级标准。按照名次奖励的项目,如表:

国家级奖项

名 次 一等奖 1—2 二等奖 3—5 省部级奖项

名 次 1、学科竞赛

一等奖 1 二等奖 2 三等奖 3 优胜奖 4—6 三等奖 6—8 优胜奖 9—10

学科竞赛按照《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办法》所列的学科竞赛项目以及本专业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 2、文体比赛

学生个人在国际级、国家级获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一等奖(第一名)的文体比赛(不包括邀请赛、友谊赛、选拔赛),具体项目如下:

①国际级项目:奥运会、世界单项运动竞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洲运动会、亚洲单项运动竞赛(如亚洲田径锦标赛)等。

②国家级项目:国内综合性运动会、国内单项运动竞赛,如:全国运动会、全国体育大会、全国田径锦标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等。

③省部级项目:浙江省运动会、浙江省田径锦标赛、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国家级单项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正式比赛等。 (三)科研成果类

科研成果类是指学生在学术论文、专利、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内容参见《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办法》科研成果类,定级标准参见学校科技处、社科处制定的刊物级别标准。可以申报项目如下:

1、学术论文:SCI期刊Ⅰ、Ⅱ区、权威刊物、SSCI、A&HCI;其他SCI、EI、ISTP、专著、一级刊物;二级刊物。

2、专利:获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通过初步审查。

3、科研项目:国家级、省级课题,厅局级课题,以项目结题为准。 (四)非科研项目:

非科研成果是指学生在符合国家级公开发行的各种非学术性刊物上发表文章(如文学创作等), (五)学习类 术科:

术科类是指学生在一学年所选的所有术科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1、个人一学年所选的所有术科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术科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10%以内。 2、不能挂科

3、学院评定小组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认定。

4、计算公式:∑n= n1+n2 + … /m (n代表某课程学分绩点,m指课程数) 理论:

理论类是指学生在一学年所选的所有理论课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1、个人一学年所选的所有理论课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理论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10%以内。

2、不能挂科

3、学院评定小组按学分绩点排名认定。

4、计算公式:∑n= n1+n2 + … /m (n代表某课程学分绩点,m指课程数) (六)其它类

其他类是指除上述六类未涉及到的其它情况(如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诚实守信、集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较大影响者)由学生个人申报,学院评定小组审核认定。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或团体填表申请报学工办 (二)评定小组初审

(三)学院审定后进行文本与网络公示 (四)文件形式公布表彰 三、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学风建设激励项目评定小组,负责有关项目的审核,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办、学工办、教务办负责人和部分专家为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 四、激励措施

1、召开年度学风建设表彰大会,发放特别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将标志性的奖项存入院史陈列室,永久保存;

3、编撰《体育风——学风建设专刊》、制作“体育学院学风建设光荣榜”进行宣传; 4、保研、就业、组织发展等方面优先推荐。 五、限报条件

有以下行为者不予申报,申报成功者也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