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实施要点
模板一: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模板二:包括总承包管理原则、模式模板三: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EPC项目实施要点(模板一)
1.勘察设计实施要点
1.1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勘察设计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和能力勘察设计公司完成。
1.2勘察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和工程的可施工性、可操作性及可维修性的要求。
1.3勘察设计管理由设计经理负责,并适时组建项目设计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经理应接受项目经理和设计管理部门的双重领导。
1.4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勘察设计应将采购纳入设计程序。 1.5勘察设计计划在项目初始阶段由设计经理负责组织编制,经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评审后,由专业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1.6设计计划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与要求、相关的质量规定和标准,同时应满足公司的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
1.7设计计划应明确项目费用控制指标、设计人工时指标和限额设计指标,并建立项目设计执行效果测量基准。
1.8设计进度计划应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与工程勘察、采购、施工、试运行的进度协调,还应考虑设计工作的内部逻辑关系及资源分配、外部约束条件等。
1.9设计组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的设计计划,满足计划控制目标的要求。
1.10设计经理应组织对全部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经业主方确认后,由项目经理批准发表。
1.11设计组应建立设计协调程序,并按公司有关专业之间互提条件的规定,协调和控制各专业之间的接口关系。
1.12建立设计评审程序,并按计划进行设计评审,保持评审记录。设计详审必须讨论各专业设计优化工作。
1.13设计工作应按设计计划与采购、施工等进行有序的衔接并处理好接口关系。设计组应负责提供请购文件;在采购过程中进行技术评审和质量检验;进行可施工性分析并满足其要求。
1.14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以及试运行的需要。
1.15建立并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程序。根据项目需要或业主方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程序处理设计变更。
1.16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其型号、规格、性能、数量等,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17在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明确设计要求。
1.18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试运行及质保期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采购实施要点
2.1采购管理制度由公司制定,以适应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需要。组建项目部时,公司任命项目采购经理并适时组建项目采购组,在项
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采购工作。
2.2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货比三家”的原则,保证按项目的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以合理的价格和可靠的供货来源,获得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有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