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吹扫作业指导书 下载本文

管道吹扫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消除隐患,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为工程项目的管道系统吹扫(清洗)提供指导,以检查管道系统的清洁度的施工质量,使系统运转能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承建的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管道系统的吹扫(清洗)工序。本文取代原三级文件QG/CNF 03.05(4.9)JS GY YG 005、QG/CNF 03.05(4.9)JS GY YG 006。 3.

引用标准及编制依据

3.1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3.2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 3.3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动部发(1996)140号 4.

吹扫(清洗)前系统检查 5.

操作程序及技术要求

吹扫(清洗)前,经监检部门、建设部门及施工单位对系统的实体及资料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 5.1.1 完成管道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5.1 吹扫(清洗)前系统检查

管道系统复原 管道系统吹扫(清洗) 吹扫(清洗)介质选定 工作内容及操作流程

5.1.2 向参加吹扫工作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1.3 压力试验时,需要装设隔断盲板的地方,压力的导入口以及拆除的仪表、阀门等附

件需装设临时短管的地方要考虑吹扫工作的需要,不宜马上复原,以免造成重复拆卸与安装。

5.1.4 吹扫时需要拆除的阀门、法兰、仪表等,事先拆除,并用临时短管接通。对拆除下

来的阀门、法兰等附件要密封好,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5.1.5凡用气体(如氮气、压空)和清水冲洗的管道,在吹扫前先用敲打法,使附着于管壁

的杂物脱落下来,以达到彻底吹除的目的。

5.1.6金属管转子流量计、玻璃管转子流量计、电磁流量计、容积式流量计、调节阀、弹簧

管压力表、视镜、流量孔板、过滤器、隔膜阀、聚四氟乙烯阀等拆除,用临时短管和孔板代替。安全阀应拆除或插入盲板予以隔离。

5.1.7 仪表导压管、PH计主阀关闭,下方侧打开;铁壳温度计、液面开关不拆;液面调节

计、液面计主阀关闭。

5.1.8 应有完善的已经批准的吹扫(清洗)方案,并已向操作人员进行了技术及安全交底。 5.2 吹扫(清洗)介质选定

管道系统吹扫(清洗)介质应按设计规定执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述原则结合现场具体情况选用吹扫(清洗)介质: 5.2.1 DN≥600的管道宜用人工清理; 5.2.2 DN<600的液体管道宜用水冲洗; 5.2.3 DN<600的气体管道宜用空气吹扫; 5.2.4 蒸汽管道应用蒸汽吹扫; 5.2.5 水管道应用清洁水; 5.2.6 碱液管道应用清水;

5.2.7 导生管道应用压缩空气或氮气; 5.2.8 一般压缩空气管道应用一般压空; 5.2.9 仪表压缩空气管道应用干燥的无油压空; 5.2.10氧气管道应用无油压空;

5.2.11酸液、氨、氟里昂、燃料气、燃料油管道、化纤装置的熔体及切片管道应用压空; 5.2.12纯水管道应用工业水或纯水;

5.2.13排气(汽)管道可不冲洗,但应检查管路是否畅通;

5.2.14设计有规定时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吹扫介质及方法进行吹扫或冲洗。 5.3 管道系统吹扫(清洗) 5.3.1 水冲洗

a)水冲洗应用临时水泵来供经冲洗水,当使用工程正式泵时,应在泵的入口前加装临时过滤器,以防止管路中的杂质进入泵体内造成设备损伤。当被冲洗管道直径较小且附近有能提供足够流量和压力的自来水管时,可以采用自来水直接进行冲洗;

第 1 页 /共 5 页

b)系统冲洗用临时供水管道及排水管道应按冲洗(吹扫)方案进行安装。水源应从管道系统的高处接入,在底处排放,并将冲洗水引入下水道或沟渠;

c)水冲洗管道应用洁净水,冲洗不锈钢管所用水的氯离子浓度必须小于25ppm; d)冲洗流速不低于1.5m/s或者水压不低于5Kg/MS2;

e)水冲洗应连续进行,以排出口的水色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f)排放管的截面积≥被冲洗管道截面积的60%,排水时,应注意不能形成负压。 g)如果需要通过设备进行冲洗时,在征得有关人员的同意后,才可这样做,这时应该先冲洗设备上游侧的管道,上游侧管道冲洗基本干净后再连通设备冲洗下游侧的管道。

h)如果不允许设备冲洗时,应安装临时旁通管,绕过设备对管道系统冲洗。 i)冲洗泵类的冷却水管时,要与泵断开。

j)管道系统进行水冲洗时必须在环境温度5°C以上。若在冬季冲洗,应采取加温措施,在下班前,应将管道通向大气,排尽管内的水,需要时可用压空吹干,以防管道及阀门等部件冻裂。

5.3.2 空气吹扫

a)首先将压力源接到被吹扫的管道上,接入点应尽可能选取本系统的较高位置,这样可以自上而下地吹扫,以获得较好的效果。

b)吹扫时,空气的流速较大,空气带着杂物通过被吹洗的管道内表面,所以衬里管道须用低流速,以免损伤管道的衬里。

c)空气吹扫流速≥20m/s,吹扫压力不大于0.6MPa,且不得超过管道的设计压力。 d)吹扫时用锤(不锈钢管用木锤或塑料锤)轻敲管壁,对焊缝、死角和管底部位重点敲打,但不得损伤管子。

e)空气吹扫时应尽可能连续吹扫,当管径较大,气源不能保证足够的吹扫流速时可以采取间断吹扫的方法进行系统吹扫,即向系统充入空气时先关闭排出口的阀门,待系统达到预定的压力时,快速打开排出阀门,使系统内的气体流速达到吹扫的要求。如此反复进行,直至吹扫合格。

f)当目测排气无烟尘时,应在排气口处用白布或用涂白漆的木板检验,5分钟内白布上无明显可见的铁锈、尘土、水分及其它杂物为合格。

g)吹扫空气排出口的周围,要采取防护措施,挂上明显的标志牌。排气口处的管道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固定牢固。 5.3.3 蒸汽吹扫

a)蒸汽吹扫要使用系统运转时同等压力的蒸汽,因此蒸汽吹扫前蒸汽锅炉或蒸汽热力站及有关阀门、仪表等已安装就绪,并已达到可以使用的程度。

b)蒸汽吹扫要断续进行,在停止吹扫时,流量要能减到零,所以阀门的关闭要灵活,没有漏汽现象。

c)出口的废汽要接临时管道引到室外,且须注意排汽口不得朝向设备及人行道路。排汽管道应固定可靠。

第 2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