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下载本文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的修正权及解释权归人事部。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出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 工作时间

第一条 本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时间制度。

第二条 作息时间为:08:50-18:00,其中12:00-13:30为午休用餐时间,

若工作时间需要可适当调整,由总经办根据季节和其他情况,提出实施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

第二章 休假

第三条 排休日: 公司实行排休制,每位转正后的员工享受每月四天排休假,当月(周)调休时间必须当月(周)完成,不能累积,且原则上不允许连续排休(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 例假日:

(一) 节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 (二) 假日:

1 婚假:转正后正式员工可享受结婚十五天假;不扣除底薪工资,婚假应一次性休完、一年内有效。

2 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给予三天,旁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兄弟姐妹、外/孙子孙女)给予一天。

3 产假: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带薪产假为30天,产假期内发放基本工资的70%,产假应一次性休完,产假期间无其他奖金、补贴及绩效工资。

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参照员工手册)。 第五条 公司自定的其它休假日:

(一)带薪病事假:必须按照正常程序审批。

(二)出差假:连续出差一个月的转正员工可休假一天,可累计,但不能预用,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六条 以上休假中,均应按公司制度要求履行申请程序;休假申请时,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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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应事先填写统一格式的请假条,由员工直接上级书面批准同意,交人事部核准备案后执行。

第七条 员工休假提前回公司后,应到人事部考勤记录人员处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视为在休状态,超过假期不按时销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 请假

第八条 除休假或因公出差外,因故(包括因事及因病)不能按规定时间出勤者,均应事先填写统一格式的请假条,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一天或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同意,三天或以下的由部门总监批准同意,三天以上由总经办批准同意,所有已请假手续(请假条)必须交人事部复核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第九条 如因情况紧急、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办理请假手续的,在恢复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逾期无效。

第十条 凡未事先请假或未经准假、续假而缺勤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回公司后,应在人事部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三条 病假(包括带薪病假)须出具当事人的病历及病休单,并报请所在部门和人事部确认。

第十四条 员工请病事假包括带薪病事假以小时为计量单位,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

第十五条 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内按一天计扣。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2日。

第十六条 捏造请假原因或伪造、涂改请假凭证的,可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主管人员若知情故纵,则与直接当事人承担同等过错责任。

第五章 缺勤

第十七条 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半小时内到岗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内离岗视为早退。

第十八条 5分钟以内的迟到每次处罚20元,5-30分钟50元,30分钟以上100元,迟到第二次起,金额翻倍,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30次者,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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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未经申请及批准擅自不到岗或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的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按日工资的3倍扣发工资。

第二十条 一个月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 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干部因晚上应酬而需次日推迟上班时间的,应向直接上级汇报,然后由人事部备案。

第六章 考勤打卡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为方便各部门及时管理及监督员工考勤执行情况,由人事部统一收集打卡数据。

第二十三条 公司是采用灵活的营运方式,每个岗位的作息时间都是根据公司营运的需要来安排的,公司员工的用餐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间内。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均采用指纹考勤和今目标记录打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考勤异常请第一时间联系人事部协调,若今目标记录出现异常必须第一时间截图后至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第二十四条 作息时间:

08:50—18:00 其中12:00—13:30(午休/用餐)

第二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将在每周日下午18:00前将下周之排休表报备到人事部备案,若您在下(周)月有任何个人事务需要处理,请提前告知相关主管,以便安排。

第二十六条 对于已经排定的公休日,不得私下随意调动,若您确实有紧急事件需要处理,请告知您的主管,以取得妥善安排,同时请您将处理结果报备到人事部存档,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在服务行业,没有什么比随时随地给客人提供满意的服务更重要,有时候,您会遇到同事或其它部门协助要求,此时,您必须请告之上级主管,得到主管的同意和安排后全力协助,这种行为将被您的主管关注,成为考核的衡量标准之一。

第二十八条 除规定的假日和符合程序的请假外,请您必须按照公司的仪容仪表规定穿戴整齐后准时到岗,否则也将视为迟到。

第二十九条 每迟到一次五分钟以内,每次乐捐20元,5-30分钟乐捐50元,30分钟以上乐捐100元,迟到第二次起,乐捐金额翻倍,旷工一天乐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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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底薪,一个月无故旷工3次,直接开除。

第三十条 超过规定到岗时间十五分钟之后仍未到岗者,并处以口头警告。 第三十一条 超过规定到岗时间一个小时之后仍未到岗者,视作缺勤1个工作日,并记1个工作日的事假记录,按事假规定扣基本工资。

第三十二条 超过2小时仍未到岗者,视作旷工。若有因迟到而故意拖延时间来上班的,视作旷工。旷工时数不发工资,并按奖惩条例奖惩。

第三十三条 公司禁止在上班时间内擅自外出或提前下班,禁止在规定用餐时间未到时用餐,这样造成的职缺,将会直接影响对客服务的质量。

第三十四条 当您进入公司,必须依规定穿着制服,配戴名牌、公司徽章,这是我们专业性的外形体现,若您不按要求着装,我们也将视为缺勤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是按行业标准来设定每个岗位的工作量的,我们相信您完全可以在额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公司要求您在额定的时间内完成额定的工作量,这是对您个人处事方式、时间安排的考验,亦是对您个人能力的历练。

第三十六条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因营运需要将安排您在预排的公休日、国定节(假)日期间上班,请您配合出勤,出勤的时数都将统计预留,事后可以在不影响营运情况下申请调休。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不提倡加班,但是工作完成进度情况由个人跟进落实,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不影响公司业务。

第三十八条 加班的时间,根据工作内容自行调整。

第三十九条 加班时间的调休,请您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申请调休,调休的具体时数,请征询您的主管,您的主管将依据当时的营运状况与您协商能否给予调休或调休的时数,若仍有剩余调休时间可以预留日后调休使用,若未征得主管同意擅自调休的,以旷工处。

第四十条 当月的调休时间原则上在当月必须完成,不能累积至下一个月使用,且连续排休时间不得连续超过两天。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员工的考勤记录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考绩、激励、晋升等的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 人事部保持对本规定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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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企业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满足企业长期发展

的需要。

第二条 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便于对其投资人力资本开发成本进行分析。 第三条 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个人竞争力。 第四条 本培训制度适用于实业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培训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企业组织员工培训的目的在于配合公司整体发展目标,提高员工工

作绩效,逐步提升本公司全体员工的基本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与品质,增强企业凝聚力,把企业打造成学习型组织。

第六条 组织、实施员工培训必须遵循的以下原则: 1、自上而下全员化——坚持企业人员的全员化培训。 2、全面提升系统化——既突出重点,也注重课程的系统性。

3、分层分类个性化——不同类别、不同职级针对性课程内容以及课程深度的选择。

4、形式灵活多样化——在职、脱产、集中、分散等进行灵活安排,以达到培训有效性(投入一产出)为安排原则。

5、全面跟踪全程化——与员工生涯发展结合,为员工做职业生涯规划。

第三章 培训计划

第七条 企业员工培训工作分为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由专人定期检查计

划的实施执行情况,并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进行适时调整。

第八条 培训计划种类:季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临时性培训计划。

第九条 制定培训计划程序:

1、由各单位由专人负责填报《培训需求申请表》,报人事部审核备案;公司高层领导可根据公司发展向人事部提出培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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