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电子商务”赛项规程 下载本文

2016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电子商务技术”赛项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电子商务技术(中职组) 二、竞赛目的

通过电子商务技术赛项,检验和展示中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改革成果,引领职业学校电子商务及其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激发和调动行业企业关注和参与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和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商务职业人才培养水平。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2016年山东省电子商务技术大赛分为四部分内容:网店建设、论坛营销、在线交易和知识测试,竞赛时间3小时,其中,网店建设、论坛营销与在线交易共用时160分钟,知识测试20分钟。

1.网店建设。利用本届大赛执委会提供的计算机、摄影器材、商品、工作台等,在“天行健君电子商务模拟教学系统(2012年竞赛版)上完成网店建设。

2.论坛营销。利用大赛平台提供的论坛,完成对网店中3件商品的营销任务。 3.在线交易。利用本届大赛执委会提供的电子商务模拟教学系统,完成大赛指定的在线交易任务,完整实现买家、卖家和物流公司等角色的交易流程。

4.知识测试(20分钟)。利用本届大赛执委会提供的电子商务模拟教学系统,完成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测试。

四、竞赛方式

本大赛为团体赛。每市限报一支参赛队,每队3名选手,在比赛中承担不同角色,完成不同比赛任务。

五、竞赛命题

竞赛试题采用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组题的形式。赛项执委会将建设可组10套以上赛题的试题库,内容涵盖电子商务专业的基础知识点、电子商务基本理论点和核心技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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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赛规则

1.参赛资格:参赛选手须为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职组年龄限制在20周岁(当年)以下,高职组年龄限制在24周岁(当年)以下。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二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参加中职组比赛,四至五年级学生可参加高职组比赛。高职院校举办的中职教育,若无独立建制不得参加中职组比赛。参加比赛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资格审查,分别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2.报名要求:报名时应按在比赛中承担不同角色分别填报,每人一岗。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执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大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4.选手必须佩带参赛证提前30分钟进入大赛场地,对号入座。 5.监场裁判核对参赛选手资格,宣读《选手须知》,用时10分钟。

6.裁判统一口令“开始准备”,选手在15分钟之内打开“商品收纳箱”,按《大赛用物品清单》核对物品,检查照相器材等,如有问题,举手示意。

7.各队选手打开密封的试题袋,根据“账号密码条”中信息分配账号,登录比赛平台后进入考试中心静等比赛开始。准备时间15分钟。

8.大赛顺序

(1)首先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知识测试项目。

(2)然后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开始进行“网店建设”、 “论坛营销”和“在线交易”。 9.比赛过程中,每队选手在指定区域进行操作,不得跨越区域干扰到其他对队选手比赛,不得大声喧哗。如果裁判员提示注意后仍无效,将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终止其比赛。

10.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软硬件问题影响比赛,选手不得自行处理,须举手示意,由赛场工作人员解决,故障中断时间不计时。

11.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所有资料、摄像工具、通讯工具等带入大赛现场。

12. 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场裁判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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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作特殊处理。

13. 当听到比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所有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赛场时,不得将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14.本届比赛不提供共享文件夹,选手电脑间资料传输统一使用现场提供的U盘。 七、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赛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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