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讲义
篇一:全国2015年10月自学考试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答案
篇二:公正与律师制度自考复习资料 公证与律师制度复习资料 第一章 公证制度概述
【名词解释】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活动。
【名词解释】公证制度:是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项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多选】公证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 【多选】公证的全部活动都是以证明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内容的。 【简答】三、公证的特征
(1) 公证的基本特征是证明活动; (2) 公证是特殊的证明活动; (3) 公证是非营利性的证明机构;
(4) 公证与认证、鉴证、签证有区别:①公证是认证的基础和前提,认证是对公证的证
实和鉴别。②公证和鉴证与签证的行为主体、作用、针对的对象、依据和法律后果均不相同。
【简答】公证制度与民商法有哪些区别与联系? 1、 联系:民商法是公证制度的重要依据,公证制度是正
确实施民商法的重要保证。
2、 区别:,两者的调控对象和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公证法属程序法范畴,民商法是实体法
范畴;公证法属公法,民商法属私法;公证法属专门法,民商法属基本法律。
【简答】公证制度和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1、 联系:(1)两种法律制度是相近和相连的;(2)公证制度有利于减轻法院负担、预防纠
纷和减少诉讼;(3)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可以直接作为定案依据;(4)经过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能够在民事诉讼中得以实现。
2、 区别:(1)两者的性质不同。公证为非诉活动、民诉为诉讼活动;(2)两者的当事人不
同;(3)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4)法律后果不同;(5)不服法院裁判和不服公证书解决的方式不同等。
(1) 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汕权益是公证机构璄根本任务。
(2) 諁明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法制、预防纠
纷和减少诉讴的发生,建立和睦团结的社会环境,是公证机构的重要任务。
【单选】《中华?民共和国公证法》于
第二章公证机构的设置和监督管理体制 【多选】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
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简答】公证机构的设置及其价值
(1) 设置: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
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置。
(2) 价值:公证机构设置的规定体现了:①满足社会需要,方便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
②实现了各个公证机构法律地位的平等。
【多选】公证机构设置应符合的条件有:(1(2(3名以上公证员;(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单选】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 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多选】
【单选】公证机构负责人由公证员从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并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单选】公证机构负责人的变更,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多选】我国公证员应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2)上,65周岁以下;(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5)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实习1年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