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莲台煤矿开拓队生产班《班组管理手册》修订版) 下载本文

2.班长点评当月文明生产、文明卫生整改及工器具的使用情况;总结当月工作,反映当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第十九条 考核

表四 班组会议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开会不得吸烟、吃东西、吐痰、乱1 扔果皮纸屑、在座椅上乱刻乱画、交头接耳、玩手机等。班前会员工必须注意力集中,认真听讲。 2 班前会上,班长、队干部安排工作发生一次考核其当事人20分,情节时,不得吵闹、顶撞。 严重者给予强制停工反省。 发现一次考核当事人10分。 评分标准 3 各班长,在班前会召开前30分钟内未向区队值班室汇报当班工作情况向区队值班室汇报当班工作情况。 考核班长20分。 班长安排的重点工作重点隐患,班不按时落实整改每次考核责任人当组成员要按时落实整改 班前会由技术员对每日一题进行提问,每班提问不得少于2人 班20分/次。 回答错误或态度不端正者,考核当事人10分,拒绝学习者,一律停工待岗。 4 5 6 班长做好工作写真 记录及交接班发现记录不齐全完整,字迹不整齐记录,记录要齐全完整,字迹整齐。 有涂改的考核班长10分/次。 及时给员工评分,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按制度落实各项奖罚。 未及时评分、员工未签字确认、代签的,不落实各项奖罚,考核班长 20分/次。 7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目标

(一)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二)隐患排查彻底,安全隐患整改率 100%; (三)安全设施完好率 100%; (四)不发生火灾、瓦斯、煤尘事故; (五)不发生“三违”。

(六)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第二十一条 危险源与管控措施

采用过程管控的原则,对开拓队生产班各工种岗位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1:开拓队生产班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第二十二条 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坏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的缺失。

第二十三条 安全管理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管理。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

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安全意识淡薄、操作不规范、个人情绪及休息状态不佳和人员站位不规范,针对以上不安全行为,

管控措施如下:

1.安全意识

(1)在班前会上通过提问、不定期检查员工岗位危源、 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情况,提高员工在本岗位的安全防范意识;

(2)班组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三违管理手册》; (3)班组通过网络平台、影音文件观看典型安全事故案例 和安全知识;

(4)针对月度“每日一题”学习内容,每月组织员工进行 一次安全知识考试,通过员工考试合格率检验员工掌握安全知 识的熟知程度。

2.规范操作

(1)学习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体系; (2)学习班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参加矿组织的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员工现场应急处理能力;

(3)对安全事故组织学习、讨论、反思,查找班组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4)班组积极参加区队及矿组织的岗位技能比武,进一步提升安全技能水平。

3.个人情绪及休息状态

(1)班前会点名期间,班长对班组成员精神状态进行观察,

对精神状态欠佳的成员,班长会后进行面谈了解情况;

(2)按时休息、不得熬夜参与赌博,不得班前喝酒。 4.人员站位

(1) 打磨钻头时,操作者必须在砂轮机侧面操作,严禁正面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逗留,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2) 敲帮问顶时,操作人员严禁站到离层或片帮煤、矸石正下方,确保退路畅通。

(3) 使用气动凿岩机打眼定眼时,打眼工站在气动凿岩机后侧面,扶杆人员要站在侧上方。正常钻眼时,司机站在风钻侧面,禁止在气动凿岩机前及钻杆下站人。

(4) 领取运送炸药、雷管时要分装分运,两人相距保持10m以上,中途不得戏闹、逗留,要注意来往车辆,坚持走人行道。

(5) 打眼与装药安全平行距离不小于20m、打眼与工作面其他作业人员安全距离不小于5m。

(6) 放炮作业时,所有人员必须站到警戒距离以外时,方可进行放炮作业。

(7) 用梯(凳)作业,扶梯(凳)人员必须注意自己周围的环境,确保退路畅通并防止高处物件掉落伤人。

(8) 站在梯(凳)上的作业人员必须站稳抓牢,用力均匀,不能出猛力,以防失手闪脱造成坠落伤人事故。

(9) 炮掘工作面装岩机出渣时,严禁有人在工作面作业或行走。

(10) 刮板机运行时严禁清理转动部位煤渣,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接触刮板机,严禁人员跨越刮板机。

(11)胶带输送机运行时严禁处理胶带跑偏,禁止清理机头、机尾滚筒及其附近的浮渣,不准拉动清扫器。

(12) 喷浆作业时,人员应站在喷浆管冲击范围之外,严禁站在枪头正对方向。

(13) 巷修作业期间,拆除棚卡时,人员应站在棚梁受力的侧方操作,严禁正对受力的棚梁站立。

(14) 需通过有巷修、架棚或其他作业的地点时,应在征得现场作业人员同意后或等待作业完成后再通过,严禁私自从正在巷修、架棚等作业地点通过。

(15) 起吊作业5米范围内,严禁站人。

(16) 起吊作业时,起吊点处锚索(杆)正下方严禁站人。 (17) 任何人员严禁在受力的钢丝绳(倒链、锚链)两侧及变向轮受力三角区站立。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

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存在缺陷、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不到位,针对以上不安全状态,管控措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