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初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强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设备更新、小型技术措施项目、技术开发项目等凡是能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 第三条 基本任务
贯彻本企业发展战略,按照客观要求,正确安排全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合理安排各种建设项目的投资比例和投资使用方向,使各种资源要素得到合理配置。统筹规划安排新建、扩建和更新改造以及科研开发、设备更新、零固购置等项目的投资,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三大控制,努力提高投资效果。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为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发展速度提供依据。 第四条 归口管理
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全公司基本建设、更新改造项目、零星
固定资产购置、设备更新、小型技术措施及技术开发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计划编制与计划控制,做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平衡和统筹安排。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与计划下达,牵头组织或参与项目全过程的跟踪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与总概算;协调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作。 第五条 计划的分工实施
公司重点的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由公司组建建设项目工程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的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小型技术措施项目、技术开发项目、设备更新项目、零星固定资产购置由建设管理部、设备管理部、总工办以及有关生产厂等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综合管理部参与管理并总体控制。
第二章 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管理 第六条 立项申报:
6.1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所提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分析当前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及急需发展的投资项目的基础上,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提出总体方案,在下一年一季度内编制出下一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计划,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准确性与合理性,组织公司技术委员会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公司董事会核准,综合管理部予以立项。
6.2各生产厂、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状况,提交拟建基本建设
和更新改造项目申请,需说明立项原因、技术方案、需要增加的设备、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于每年8月底前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报请公司技术委员会进行初步技术经济论证,对提出的投资项目在工艺成熟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效益显著性方面进行审查。综合管理部整理、汇总、编制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予以批准立项,即可列入下一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七条 项目设计与实施:
7.1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相关工作(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保评价、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等)由综合管理部下达总工办或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7.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由公司技术委员会充分论证审查,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7.3对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保评价、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可根据项目具体实际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报请总经理批准,委托公司外部的设计单位或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实施。
7.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概、预算编制完成后需报送总工办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向各项目实施部门下达投资项目计划施工准备任务书。
7.5各项目实施部门(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管理部、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