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习题集(质检、化验员)9 下载本文

。30l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

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不受此限。 (V) 302.檢驗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 (2)伪造、篡改检验数据的: (3)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 (V) 303.資質認定的證書形式分為4種: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的计量认证证书;监督检验机构(技術監督局系統的質監所)的验收证书;监督检验机构(授权检验机構)的授權證書;檢查機構的審查認可證書。 (V) 304.2007年6月20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14号公告,宣布从2008年1月1日起,外资实验室可以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资质认定。 (V) 305.根據《計量法》的規定,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X) 306.《标准化法》中所规定的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设置或授权的检验机构提供的检驗數據具有法律效力, 是處理有關產品是否符合標準爭議的依據。 307.產品質量抽查的結果不能公佈。 (X) 308.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檢查機構的、實驗室,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能力,並依法經認定後,方可從事相應活動,認定結果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公佈。 (V) 309.实验室资质,

是指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V) 3lO.实验室监督员的日常监督主要是对环境、仪器运行状况的监督。 (X) 311.非独立法人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必须由其法人单位的领导担任。 (X) 3l 2.实验室应将分包事项以书面形式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分包。 (V) 313.实验室对于以口头的形式表达的投诉也应及时处理,但可以不记录和归档。 (X) 314.实验室在确认了不符合工作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X) 315.原始记录填写错了,校核人可以修改。 (X)

316.管理评审是由最高管理者就质量方针和目标,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的正式评价。 (V) 31 7.实验室应分析本单位的培训需求,并根据程序建立人员培训计划。 (V) 318.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实验室应不允许客户进入有关区域观察为该客户所进行的检测。 (X) 319.停止使用的设备必须加以明显标识。 ( V ) 320.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V) 321.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V) 322.资质认定的形式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V) 323.未经指定,认可机构不得从事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

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 (V) 324.从事认证认可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负有保密义务。 (X) 325.实验室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检测、校准和检查数据和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 (V) 326.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实验室的资质认定工作。 (V) 327.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 (V) 328.采用国际标准是指把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内容都直接等同地纳入我国标准,并贯彻执行。 (V) 329.对于主要是在可移动的设施或临时的设施开展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可以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 (X) . 330.失效或废止文件要从使用现场收回,加以标识后存档。如果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保留在现场的,必须明显加以标识,以防误用。 (V) 331.采购服务应包括采购计量校准和计量检定服务。 (V) 332.“投诉”必须是客户以书面的形式表达对实验室提供服务的不满意或抱怨。

(X) 333.预防措施包括对现有不合格的处置和消除产生不合格的原因等两方面。 (X) 334.实验室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被授权。 (V) 335.实验室所有的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X) 336.实验室对涉及安全的区域和设施有正确的标识即可。 (X) 337.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