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制冷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下载本文

5.1 总则

5.1.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空调工程中压力不高于2.5MPa,工作温

度在-20~150°C 的整体式、组装式及单元式制冷设备(包括热 泵)、制冷附属设备、其他配套设备和管路系统安装工程施工质 量的检验和验收。

5.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 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 5.2 术语

(1)制冷剂:制冷系统中,完成制冷循环的工作物质。 (2)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 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 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 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

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 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整体式制冷设备:制冷机、冷凝器、蒸发器及辅助设 备部件组装在同一机座上,而构成整体形式的制冷设备。 (8)组装式制冷设备:制冷机、冷凝器、蒸发器及辅助设 备采用部分集中、部分分开安装形式的制冷设备。 5.3 基本规定

5.3.1 制冷设备、制冷附属设备、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型号、 规格、性能及技术参数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机组的外表应 无损伤、密封良好,随机文件和配件应齐全。

5.3.2 与制冷机组配套的蒸汽、燃油、燃气供应系统和蓄冷系 统的安装,还应符合设计文件、有关消防规范与产品技术文件的 规定。

5.3.3 空调用制冷设备的运输和吊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有关 规定,并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运输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 伤。

5.4 施工准备 5.4.1 技术准备

(1)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纸和设备随机附带的配管

系统图,现场设备的管口尺寸、方位、高度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设计图纸、技术文件齐全,熟悉制冷工艺及施工程序。 (2)管道专业施工方案已进行会审和批准,并已进行技术 质量安全交底,形成交底记录。

(3)按施工图所示管道位置、标高测量放线,查找出支、 吊架预埋铁件。

(4)安装完的管路系统应有完整的检验、检测手段和措施。 5.4.2 材料要求

(1)所采用的管子和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具有出 厂合格证明或质量鉴定文件。

(2)制冷系统的各类阀件必须采用国标产品,并有出厂合

格证。

(3)无缝管内外表面无明显腐蚀、无裂纹、重皮及凹凸不 平等缺陷。

(4)铜管内外壁均应光洁、无疵孔、裂缝、结疤、层裂或 气泡等缺陷。 5.4.3 主要机具

(1)施工机具:卷扬机、空气压缩机、真空泵、砂轮切割

机、磨光机、压力工作台、倒链、台钻、电锤、坡口机、铜管扳 边器、手锯、套丝板、管钳、套筒扳手、活扳手、平尺、铁锤、 电气焊设备等。

(2)测量工具:钢直尺、钢卷尺、角尺、水平仪、塞尺、 线坠、水准仪、经纬仪、半导体测温计、U 形压力计等。 5.4.4 作业条件

(1)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完毕,室内装修基本完成,与管道

连接的设备已安装找正完毕,管道穿过结构的孔洞已配合预留, 尺寸正确,预埋件设置恰当,符合制冷管道施工要求。 (2)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材料送至现场。 5.5 材料和质量要点 5.5.1 材料关键要求

(1)制冷管道及管件、阀门应选用正规厂家的产品,其规 格、型号、性能及技术参数等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2)设备的地脚螺栓以及平、斜垫铁材质、规格和加工精 度应满足设备安装要求。

(3)设备安装所采用的减振器或减振垫的规格、材质和单 位面积的承载率应符合设计和设备安装要求。 5.5.2 技术关键要求

(1)制冷设备安装前,应会同土建、监理、建设单位共同

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做好基础验收记录,对不符合设备安装要 求的基础,应及时整改。

(2)制定安全合理的大型制冷设备运输方案和吊装方案, 相关的安全措施应落实到位。

(3)气体或液体管道的安装应符合本标准5.7.1 中第(5) 条的有关规定。

5.5.3 质量关键要求

(1)地脚螺栓孔的一次灌浆,所用的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 浆的强度等级,应比基础强度等级高1~2 级。灌浆前应将螺栓 孔内清理干净,每个孔洞灌浆必须一次完成,分层捣实。灌浆料 的强度达到70%以上,方可拧紧地脚螺栓。

(2)设备找平找正后,应将设备垫铁及时点焊牢固,防止 垫铁滑动、脱落。

(3)燃气、氨制冷系统管道采用超声波或射线照相检测时,

其抽检数量和合格等级应符合本标准5.7.1 中第(7)条和5.7.1 中第(8)条的规定。

5.5.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设备吊装应设专人指挥,统一行动,注意吊装作业周 围有无高、低压电线和通讯电缆等,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2)作业场地道路应畅通,不得阻碍消防通道,现场应配 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

(3)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JGJ 46-88)的有关要求。

(4)管道吹扫、冲洗排放口附近应设置警戒线,并有专人 看护。吹扫、冲洗时人员不得进入境界区域。 5.5.5 环境关键要求

(1)管道吹扫、冲洗应实行定点排放到下水道或管沟内, 不.得随意排放,污染施工环境。

(2)制冷剂充装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并尽量避 免制冷剂的泄漏,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5.6 施工工艺 5.6.1 工艺流程 (1)设备安装:

5.6.2 操作工艺

5.6.2.1 制冷机组的安装 (1)活塞式制冷机组:

1)基础检查验收:会同土建、监理和建设单位共同对基础

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进行中间交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外形尺寸、平面的水平度、中心线、标高、地脚螺栓孔的深度和 间距、埋设件等。 2)就位找正和初平:

①根据施工图纸按照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弹出设备基础的纵

横向中心线,利用铲车、人字拔杆将设备吊至设备基础上进行就 位。应注意设备管口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将设备的水平度调整 到接近要求的程度。

②利用平垫铁或斜垫铁对设备进行初平,垫铁的放置位置和 数量应符合设备安装要求。 3)精平和基础抹面:

①设备初平合格后,应对地脚螺栓孔进行二次灌浆,所用的 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比基础强度等级高1~2 级。灌浆前应清理孔内的污物、泥土等杂物。每个孔洞灌浆必须 一次完成,分层捣实,并保持螺栓处于垂直状态。待其强度达到 70%以上时,方能拧紧地脚螺栓。

②设备精平后应及时点焊垫铁,设备底座与基础表面间的 空隙应用混凝土填满,并将垫铁埋在混凝土内,灌浆层上表 面应略有坡度,以防油、水流入设备底座,抹面砂浆应密实、表 面光滑美观。

③利用水平仪法或铅垂线法在气缸加工面、底座或与底座平 行的加工面上测量,对设备进行精平,使机身纵、横向水平度的 允许偏差为1/1000,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拆卸和清洗:

①用油封的制冷压缩机,如在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期限内, 且外观良好、无损坏和锈蚀时,仅拆洗缸盖、活塞、气缸内壁、 吸排气阀及曲轴箱等,并检查所有紧固件、油路是否通畅,更换 曲轴箱内的润滑油。用充有保护性气体或制冷工质的机组,如在 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充气压力无变化,且外观完好,可 不作压缩机的内部清洗。

②设备拆卸清洗的场地应清洁,并具有防火设备。设备拆卸

时,应按照顺序进行,在每个零件上做好记号,防止组装时颠倒。 ③采用汽油进行清洗时,清洗后必须涂上一层机油,防止锈 蚀。

(2)螺杆式制冷机组:

1)螺杆式制冷机组的基础检查、就位找正初平的方法同活 塞式制冷机组,机组安装的纵向和横向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1/ 1000,并应在底座或底座平行的加工面上测量。

2)脱开电动机与压缩机间的联轴器,点动电动机,检查电 动机的转向是否符合压缩机要求。

3)设备地脚螺栓孔的灌浆强度达到要求后,对设备进行精

平,利用百分表在联轴器的端面和圆周上进行测量、找正,其允 许偏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离心式制冷机组:

1)离心式制冷机组的安装方法与活塞式制冷机组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