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项目管理人员职责
1、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公司在项目施工现场的最高权力代表,代表公司行使法人代表权力,主要职责如下:
(1)受法人代表的委托,处理项目有关的外部事务,协调与业主、友邻单位和地方政府的关系,签署有关文件。
(2)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对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服务等全面负责。
(3)负责组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任命部门及施工队主要负责人。
(4)负责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5)按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6)组织有关部门对现场各施工阶段的开工条件进行检查确认,适时组织人员进场开展各阶段、各专业的施工。
(7)主持现场施工调度协调会,调配人力、机具、材料、解决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问题。
(8)负责项目的交验工作。 ◆项目技术负责人
(1)负责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10
(2)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 (3)批准项目重大施工方案。
(4)主持项目的图纸会审和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5)组织并监督、检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实施。
(6)参加施工调度协调会,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7)审查重要不合格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评审鉴定结果和处理方案。
(8)主持项目施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施工员
(1)负责项目的工程技术管理和施工组织工作,对施工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服务运行具体管理和控制。
(2)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主管下,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
(4)组织提出工程、施工用物资计划及标准。 (5)组织实施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6)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如专业施工计划、专项施工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7)负责现场的施工协调(内、外)及调度工作,组织各种协调会。
11
(8)填报工序检验和试验的《检验通知单》、《委托单》,参加质量检查,填写施工记录或检验试验报告,参加质量评定工作。
(9)参加不合格品的评审鉴定,对需返工或返修的不合格产品提出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10)负责竣工资料整理和交验组织管理工作。 ◆质安员(包括质量控制、安全、试验和计量管理) 其职责如下:
(1)制定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2)制定质量控制检查点。
(3)负责施工中一般工序检验和试验。 (4)监督进货验货检查。
(5)组织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完成项目的最终检查。
(6)组织不合格品(质量事故)的评审鉴定、监督、检查不合格品的返工或返修。
(7)负责与业主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络工作。
(8)负责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参加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9)在项目范围内行使质量否决权。
12
(10)根据公司和业主的要求,按时向有关部门填报有关报表。 (11)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 (12)组织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
(13)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4)组织安全工作的考核和评比。 (15)其它日常的安全工作。 ◆材料员 其职责如下:
(1)编制向业主申报的材料计划和自行采购计划。
(2)根据机具、材料配备计划,组织项目所需的机具、材料进场。
(3)与业主签订物资供应分工协议,协调业主所供物资的有关事项。
(4)负责项目范围内的物资采购。
(5)负责对业主提供的物资验证,办理交接手续。 (6)负责物资的进货检验和试验。
(7)负责现场库房管理及物资入库、保管、发放、维护保养。 (8)负责施工余料的回收及退库。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