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条例 下载本文

固定资产管理条例

Fixed Assets Management Regulation

Revision Record文件修订记录 Version 版本号 Effective Date生效日期 修订说明Revision Remarks V2 V3 29 April 2015 Draw Up 编 制 Signature FO 签 署 Check 审 核 Approve 批 准 Finance Working Control 控制印记 Percy Li Group (2nd 2014-15 Meeting)

固定资产管理条例

Fixed Assets Management Regulation

1.0 总则

1.1目的

固定资产是保证教学、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是衡量办学规模、实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增强办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是推进高校全面建设和提高师生员工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重要保证;为确保固定资产完好和充分利用,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UIC的实际,特制定管理条例: 1.2 任务

提高投资使用效益,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实施资产合理配置,在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盘点和报废的过程中,实施计划管理、经济管理和技术管理,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使其在整个寿命周期内充分发挥作用。 1.3 原则

1.3.1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合理配置”的管理

体制;做到分工明确、层层负责、管用结合、勤俭结合、物尽其用。 1.3.2坚持“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一致和帐、物分管”的原则。 1.3.3 实行粗放与精细管理向结合的原则。

粗放管理。如图书和家具类。图书已由图书馆进行精细管理,则此环节可进行粗放管理,从金额上进行管控。大批量采购的,且单个价值不是很高的家具类资产,有数量多,质地样式相同,且移动频繁的特点,结合此特点,也适合从金额上管控,进行粗放管理。

精细管理。其他资产则要进行,做到账,卡,物相符,一一对应(重点)。

2.0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校园、新校园、文化小镇、新文化小镇、横琴办公室、及存放于其他地方归属于UIC的资产。

3.0定义及分类

3.1设备、仪器、工具等单位价值在3000元以上(包括3000元),使用年限在

一年以上,并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3.2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大批量购置、总价超过3000元(包括3000

元)的同类物品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和家具。图书由学习资源中心进行实物管理,在入库后,综合服务处进行抽查监管。

3.3对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包含1000元)、3000元以下,且使用期限超过

一年的物品,称为低值耐用品;实物管理建立备查类台帐(高于耗材、低于固定资产),财务帐处理视同耗材(费用)。

3.4对单价在1000元以下、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物品,或单价3000元以下、

使用寿命不足一年的物品,称为消耗材料,实物管理上一律不建立台帐,财务帐处理为耗材(费用)。

3.5 固定资产按属性和高校财务管理要求分为:1建筑物、2专用设备、3一般

设备、4图书、5交通工具、6家具和7其他设备共7类。

3.6资产管理部门/人: 是指经授权,对资产负有管理责任和义务的部门/人,

并不一定实际使用该资产。

3.7 资产使用部门/人: 是指经授权,实际使用某项资产,并具有管理责任和

义务的部门/人。使用部门一定是管理部门,但管理部门不一定是使用部门。

3.8固定 资产 调 拨: 是指固定资产的管理权、使用权在学校内从一个部门永

久性转移到另外一个部门的行为。

3.9固定 资产 出 借: 是指经资产相关管理部门批准,UIC内部某一单位或人

员在短期内无偿使用另一部门所管理资产的行为,资产管理权不发生转 移,不产生租金收入。

3.10固定 资产 出 租:是指经UIC资产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校外单位或个人在

一定的时限内有偿使用UIC固定资产的行为,固定资产管理权限不发生改变。学校员工因私租用,遵从此流程。

4.0 固定资产编码规则

4.1根据固定资产大类,编设01-07个大类编码; 4.2 每一类别再按用途分为最多三个级次;

4.3 每一类别固定资产编码为级次编码+5位数流水号,如Dell台式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