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赠与、继承,由“**集团工会”员工持股大会回购除外。
七、 股权激励计划周期、行权条件及数额
1、本激励方案周期为20**年*月1日—20**年12月31日(三年)。 2、本股权激励方案初次实施时间在 年 月 日 3、其后每一年度股权激励的实施,需达到一定的经营业绩,年度激励股权以集团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为业绩考核指标,以设立股权池时数额10%为基数(400万元),具体条件为:
净利润增长率 30%以上 20%(含)-30% 15%(含)-20% 10%(含)-15% 5%(含)-10% 5%以下 年度激励数额 1.5倍 1.4倍 1.3倍 1.2倍 1.0倍 项目暂停,次年合并考核 (连续净利润下滑,连续2年5%以下(含) 项目提请股东会讨论修正或终止股东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决定项目调整方案) 八、 激励方案的资金来源、激励股权的数量限制和分配
1、激励资金的来源
初始激励资金来源于**集团的股权赠予和股权折价; 其后资金来源于实业公司的净利润分配 激励对象的现金出资 2、激励股权的数量限制:
集团同意将“****实业有限公司(拟定名称)”股权最多65%的额度用于股权激励;
激励对象个体获得内部管理股权的数额最多不得超过公司实收资本的5%。
3、激励股权的授予数额
(1)根据历史贡献、岗位价值、未来对公司战略实现的重要性等因素,设置岗位基数、工龄基数、工龄系数等综合因素,确定内部管理股权分配数额。激励对象分为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总监)、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特殊贡献人员(经董事会认定)三大类。
(2)激励对象每年获受内部管理股权的数量,按激励股权的按年授予数量和相关系数进行计算分配。
(3)未达到任职年限的人员,经批准获得股权激励资格,授予内部管理股权的数额,由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参照岗位基数,报请董事会批准。
4、激励股权的初次授予数量计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岗位 董事 监事 总经理 常务副总 副总 总监 经理 副经理 合计 人数 岗位基数 工龄基数 工龄测算额度 系数 - 备注 1 1 3 6 13 3 27 200 200 150 100 80 50 5 15.0 275 5 1.0 205 15 33.0 615 24 8.0 632 39 34.2 1,143 2 29.3 209 3078 激励股权的数量=岗位基数+工龄基数*工龄
激励对象有兼职的不重复计算,按授予股权数量高的计算 5、激励股权的按年授予数量计算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岗位 董事 监事 总经理 常务副总 副总 总监 经理 副经理 合计 人数 1 1 3 6 13 3 27 任职系数 6% 6% 15.0% 24.0% 39.0% 6.0% 96.0% 测算额度 24.0 24.0 60.0 96.0 156.0 24.0 384.0 备注 激励股权的数量=年度股权激励总数*岗位系数 激励对象有兼职的不重复计算,按岗位系数高的计算
九、 内部管理股权的价格
1、激励对象获得公司授予内部管理股权,需支付转让价款;初次行权需以现金支付获得股权,其后可以内部管理股权的分红支付。激励对象支付受让价款后,获得公司股东权益。
2、折价购买的内部管理股权的价格
激励对象在获得授予的额度,按约定分期行权购买的,约定年度为N+0年,约定年度没有购买的额度延迟至次年行权购买的为N+1年,最长延长两年,逾期额度由员工持股大会收回。 行权时间 N+0年 N+1年 N+2年
3、 股权退出的价格
(1) 激励对象行权购买折价股权后,服务满五就全部享有完全的股权资产价值,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就增加享有股权折价部分相对应的实际资产价值的20%。激励对象未到约定服务年限提前辞职的,不享有折价部分的资产价值,已经获得的归零;达到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已经享有的资产价值继续享有。
计价基础 注册资本 公司单位净资产 公司单位净资产 折价率 50% 60% 70% 说明 单位注册资本 授予约定时间为N+0年 (实际上就是:公司折价部分的资产价值分五年实际赠予,提前辞职的收回赠予)
(2) 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权价格按照下表计算,未行权的股权由员工持股大会无偿收回:
劳动合同 合同届满自动离职 合同未到期辞职 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辞退、解聘 免职、降职、降级 服务年限届满 上年净资产价值与激励对象实际出资孰高选择 上年净资产价值 上年净资产价值 上年净资产价值与激励对象实际出资孰高选择 上年净资产价值与激励对象实际出资孰高选择 上年净资产价值与激励对象实际出资孰高选择 上年净资产价值与激励对象实际出资孰高选择 没有达到服务年限 上年净资产价值与激励对象实际出资孰低选择 上年净资产价值与激励对象实际出资孰低选择 上年净资产价值与激励对象实际出资孰低选择 上年净资产价值 退休 丧失劳动能力、死亡 特殊情况,经批准退出的 上年净资产价值 上年净资产价值 上年净资产价值 公司盈利时,按照激励对象实际出资金额计算股权退出价格的,持股期间公司现金分红低于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加计利息差额。
(3) 激励对象被公司降职、免职的,其原来享有的内部管理股权由员工持股大会收回。
十、 内部管理股权的授予流程
激励股权的具体方案、数量、价格及行权方式及时间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董事会做出调整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