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会《财管》第17章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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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销量增长20%,则:Q=100000×(1+20%)=120000(件) 按此计算利润:P=120000×(2-1.20)-40000=56000(元) 利润的变化率: 目标值变动百分比= 销量的敏感系数=

=2

【注意】

(1)敏感系数是有正负号的,如果因素与利润同方向变化,敏感系数为正,反方向变化,则敏感系数为负。

(2)销售量的敏感系数=利润变动百分比/销售变动百分比=DOL 本章小结

1.成本按性态分类及混合成本分解 2.成本、数量和利润之间的关系 3.盈亏临界分析及敏感性分析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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