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中心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NSG新韶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目 录

总则

组织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 组织机构设置

一、NSG新韶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结构图 二、NSG新韶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职能 三、NSG新韶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目标

部门与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条例

一、总则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风气管理 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象管理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为准则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诚信规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政办公制度 一、总则 二、接待事务 三、印章管理 四、文书管理 五、档案管理

六、邮件管理 七、图刊管理 八、文印管理 九、网络管理 会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会议 三、月度总结会 四、周例会

五、职能部门会议 六、会议组织与筹备 七、会中与会后事务

八、会议注意事项

民主沟通制度

一、民主沟通 二、协同管理 三、提案管理 保密制度

一、总则 二、保密范围

三、保密措施 四、保密责任

五、附则

第八节 行业信息管理

一、总则

二、行业信息接收、处理和反馈

第九节 运行计划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长期规划 三、项目计划 四、进度管理

五、项目的执行与督查

六、项目的变更与调整

第十节 审批制度 一、设备添置

二、文件审批 三、资金支付

第四章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节 招聘制度 第二节 晋升制度 第三节 培训制度

一、总则

二、不定期培训 三、定期培训 四、新员工培训 五、培训纪律

第四节 薪资福利制度

一、总则 二、员工工资 三、激励办法 四、员工福利

第五节 考勤制度

一、总则

二、作息时间 三、出差 四、事假 五、休假 六、婚假 七、产假 八、病假 九、丧假

第六节 考核制度

一、总则 二、业绩考核 三、能力考核 四、项目考核

第七节 辞退与辞职管理制度

一、人员辞职 二、人员辞退

第八节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财务工作准则

一、总则

二、财务处理方法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二节 票据审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二、审批办法

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四、招待费和业务费审批规定 五、办公费审批规定 六、材料票据审批规定

七、拖延发票报销的处罚 第三节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财务档案管理员职责 第四节 备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备用金管理规定 二、借款管理规定

第六章 技术部、研发部、生产部、资材部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技术职责权限

一、下达技术准备计划 二、协调生产技术问题 三、综合技术管理 四、技术资料管理

五、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 第二节 新产品开发制度 一、总则

二、新产品试制工作规定 三、新产品试制工作程序 第三节 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工作职责 第四节 物资采购制度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职责 第五节 材料管理制度 第六节 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安全生产的职责 第七节 成本管理制度 第八节 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规程的制度与修改 三、规程的内容 四、规程的贯彻执行 五、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六、设备缺陷的处理

第七章 技术部、研发部、生产部、资材部部门流程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跨地区、跨行业、多元化的发展需要.加强各关联企业间优势互补、强强联合,规范协作行为,形成NSG规模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研发部门,成立NSG新韶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条 NSG新韶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宗旨:以项目为纽带,组建完全符合《公司法》和《合同法》。一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主观能动性,严格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另一方面充分按照NSG新韶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宏观经营战略,根据NSG新韶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章程的分工和要求,进行检查、考核、监督和审计,充分发挥群体优势和规模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在经营管理中贯彻“市场指挥经营、经营计划生产、财务指导生产、数字指挥生产’’的管理方针。把NSG新韶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成为“主业精、副业兴、整体强”,可以抵御市场风浪的大型“航空母舰”。

第三条 NSG新韶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目标:

为加快我省科技体制改革进程,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提高我省产业技术水平,适应我省科技发展需要,加强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组建与运行管理,保证中心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目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技术创新体系、能力的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为NSG规模化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培养并吸引一批高水平、高层次的科技人才,促进我省科技创新体体系的建设。 第四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责

1、制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基本方针、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年度计划; 2、拟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资金收支计划,及时筹措调度资金;

3、对重大开发和投资项目、重大施工项目和大额垫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一定限度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

4、制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体制、审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规章制度; 5、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为部门提供必要的服务; 6、优化资源配置,对人、财、物进行宏观调控;

7、切实维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权益,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对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及审计;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

第一节 组织机构设置

一、NSG新韶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