螂2)等级8.8和10.9的螺栓强度等级符合BSEN24014或BSEN24017但是尺寸和公差符合BSEN24016或BSEN24018,相匹配螺母强度等级符合BSEN24032但是尺寸和公差符合BSEN24034。 螈3)也可使用更高类别或等级的螺母。 袆4)尺寸小于等于M16用类别5螺母。 蒂5)镀锌或电镀的8.8级螺栓用类别10螺母。 芀6)镀锌或电镀的10.9级螺栓用符合BSEN24033类别12螺母。 蒇地脚螺栓装配应满足BS7419的要求。 羆3.4.2平垫圈和斜面垫圈 袃无镀层钢平垫圈应符合BS4320:1968第2部分普通直径系列的规定。 羂3.4.3摩擦型高强度栓、螺母和垫圈 薀除工程师另有规定外,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螺母和垫圈应符合BS4395的规定。直接拉力指示器应符合BS7644的规定。 肆3.5焊接所用材料
芄当所焊接的钢材符合规定时,其电弧焊的各种材料应符合BS5135的规定。铸钢熔焊所用材
料则应符合BS4570的规定。
莀除工程师另予同意,焊接所用的材料和工艺细则应使焊缝金属的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都不低
于基材相应的最低值。
艿3.6轧制的钢销
肅轧制的钢销(包括其用厚钢板制成者),应该视情况分别符合BS970,或设计标准中的43级、
50级或55级钢的规定。
蚅3.7钢铸件和铸钢钢销
膂炭锰钢铸件应符合BS3100的规定。
肈3.8钢锻件和锻制钢销
膅钢锻件和锻制钢销应符合BS29的规定,并应具有该标准所列的抗拉强度。
螂3.9不锈钢
薀不锈钢应符合BSEN10088的规定。正常情况下应为含铬16%-19%、含镍8%-12%的奥氏体钢。
袇3.10铸铁
芅3.10.1为灰口铸铁
膃灰口铸铁一般应符合BSEN1561:1997,等级EN-GJL-150的规定;但如有特殊原因需用较强的铸铁,则应照工程师指定的级别,按BSEN1561相应的规定办理。
节3.10.2可锻铸铁
袀可锻铸铁应视情况符合BSEN1562:1997,等级EN-GJMW-350-4,EN-GJMW-360-12,
EN-GJMW-400-5或EN-GJMW-350-10的有关规定。
莅3.10.3球墨铸铁
薄球墨铸铁应符合BSEN1563对所指定级别的有关规定。
蝿4.制造工艺
虿4.1部件的可换性
蒅除工程师指定者外,同型的部件不需要其可以互换。
羅4.2制造允许偏差
蒁4.2.1通则
蒇需要在同一结构中进行装配的构件(或部件),其制造允许偏差应在4.2.2至4.2.4和表8
规定的范围之内。
薅4.2.2轧制的和制成的构件(Rolledandbuilt-upsections)
莅除工程师另予同意外,轧制的和制成的构件的各部件的制造允许偏差,都应符合表8的规定
(但弯曲翼缘设计半径小于其横联间距的25倍者不在其限)。
衿4.2.3机械加工的支承面的平面度
蒀对工程师指定进行机械加工的支承面,在其任意一个边长等于0.5米正向平面内的高程偏差都应小于0.2毫米。
薅4.2.4拼接和对接的对中
薂4.2.4.1螺栓拼接
蚁为使螺栓拼接两邻件的错台得到控制,必要进应设置钢填板;对于摩擦型高强度螺栓拼接,
由制造误差所引起的错台不应大于1毫米;对于其他拼接,此项错台不应大于2毫米。
艿4.2.4.2对接焊接头
蚅在邻件之间,由对中误差所造成的错台不应大于较薄邻件的0.15;也不应大于3毫米。若
因同轧制厚度公差相结合而使错台大于3毫米,则应将错台磨成斜度不大于1:4的顺坡。
羃4.3对钢材边缘、端头和表面的加工
莃任何毛刺、局部不规则和轧钢氧化皮都应清除。
羈4.3.1边缘
肈边缘状态应该是下列三者之一:
蚈a)保留其由轧制、锯解、机械加工或机械烧割所得的状态(见4.3.3);
肅b)在人工烧割(见4.3.3)后打磨光顺;
肁c)对厚度不大于12毫米的加劲肋和节点板,在剪切后打磨光顺。
膈4.3.2端头
聿端头状态应该是下列三者之一:
螇a)保留其由锯解、机械加工或机械烧割所得的状态(见4.3.3);
肄b)在人工烧割(见4.3.3)后打磨光顺;
芈c)对厚度不大于12毫米的加劲肋,剪切后打磨光顺。
膆若对加劲肋端头要求同邻件密贴,必要时应将它打磨到使承压面积在其60%范围内的最大隙
缝小于0.25毫米。
芅4.3.3烧割和剪切
袃按4.3.1和4.3.2采用烧割和剪切者,至少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芈(a)切割边缘的硬度不超过BSENISO6507内所定的350HV30;
薇(b)切割边缘不承受作用力;
羇(c)切割边缘在随后的焊接过程中全部熔入焊缝;
薂(d)对于切割边缘进行打磨或机械加工,去掉2毫米深;或者,虽不到2毫米,但能证明边缘的硬度已不超过BSENISO6507所定的350HV30。
蚂(e)采用工程师所允许的适当热处理,使边缘硬度降低,并且用渗色法或磁性探测法证明边缘没有裂纹。
羈(f)若基材是43级钢、厚度不大于40毫米、且边缘是机械烧割的。
莄若工程师有规定,对于在a)至f)所列举的烧割边缘,应将所有看得见的烧割痕迹打磨洁净。
蚅4.3.4对接头的机械加工
螂当规定对接头端面要机械加工时,杆件应在制成后进行铣头(磨头)。
莈4.3.5倒棱
膆钢板和型钢在其进行防锈处理之前,棱角应该打磨或锉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