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客户服务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供热客户服务

供热客户服务管理

一、基本道德和技能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二)真心实意为用户着想,尽量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

(三)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供

热单位的司炉和维修人员,应当经过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和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二、诚信服务制度

(一)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与用户

的监督;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标准合同形式明确供热

单位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规定的热费政策及业务收费标准,严禁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

提高收费标准。

三、客服人员行为举止制度

(一)供热服务人员上岗应佩戴岗位标志,仪表大方,精神饱满,举止文明; (二)为用户提供服务时,应礼貌、谦和、热情;

(三)当用户的要求与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制度相悖时,应向用户耐心解释,争取用户理

解,做到有理有节;遇有用户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向用户委婉说明,不得与用户发生争吵。

四、用热管理服务制度

(一)用户来电来访,应主动热情、语气温和,对用户合理要求不推诿、不扯皮,提高办事效率。 (二)受理用户业务咨询,应耐心细致,政策解释清楚,尽量少用专业术语,影响与用户的沟通。 (三)必须熟悉掌握省、市、企业内部的供热有关规章制度。对用户来电、来访、来信及上级交

办事件,要详细记录,耐心解答。

(四)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必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应限时办理用户来信、来电、来访事件,供热站要在1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反馈给公司

调度室;上级转办事件,要求供热单位1小时内向公司调度室回复处理结果。

(六)用户投诉办结率不低于100%(月办结),未办结件的处理用户满意率100%。

五、申请用热与验收检查服务制度

(一)受理申请用热业务时,应主动向用户说明该项业务需用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业务流程、

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在规定的期限内受理的用热申请、方案答复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若不能如期确

定方案时,供热单位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三)同意居民用户用热后,在供热期限内,立即供热;其他用户在用热设施验收合格并签订供

用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供热。

(四)对用户供热工程的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应以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施

工设计为依据;

(五)用热检查人员依法到用户用热现场执行用热检查任务时,属于断热、恢复供热情况的,供

热站应将拟断热、恢复供热情况上报公司,经公司有关部门现场核实审批后,供热站才可实行断热或恢复供热,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给公司。公司验收合格后,下达增减面积通知单。

(六)属于新增热负荷拟供热情况的,由公司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供热站对建设单位外网及楼房

室内采暖系统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建设单位热费、增容配套费、外网施工费的交纳达到规定要求时,公司下达增加面积通知单和供热通知单。供热站在没有接到公司下达的供热通知单之前,不得私自供热。 六、变更、停、复热服务制度

(一)受理变更、停、复热业务时,应认真核实,并做好备查登记,依据用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

行热费结算。

(二)因故对用户实施停热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引起停热的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恢复供热,不能及时恢复供热的,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四)用户主动要求停止供热的,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对其断热。断热过程中如果是分户

供热的,必须将进户供回水支管全部拆除。同时对断热后与供回水管线连接部分进行保温处理。避免产生冻害及跑水事故。

七、供热运行、维护服务制度

(一)在供热期间,供热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居室内早六时至二十一时的温

度应当达到18℃以上,其它时间力争达到18℃,但最低不得低于16℃(楼房用户);平房用热户按供热合同执行,室内温度不低于 ℃。

(二)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按供用热双方的合同约定。 八、测温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