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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验收。

4、工程部须在该项工程完工后45天内完成以下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1)照明全负荷试验验收;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验收;(2)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运行验收;(3)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验收;(4)智能化系统试运行调试、智能化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验收;(5)给水管道通水测试验收;卫生器具满水试验验收;(6)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验收;(7)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验收;(8)节能、保温测试验收;(9)空调系统风量、温度测试验收;(10)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验收;(11)避雷接地电阻试验验收;(12)室内环境检测工作。

(二)验收要求

1、上述验收工作均以独立楼栋为单位进行,工程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相关部门参加。

2、验收时必须对验收内容均匀地进行不少于30%的抽查和实验。 3、验收完成后工程部需在48小时内形成验收报告,72小时内报工程技术部、管理及监察部备案。

(三)考核规定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进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若未按时完成验收工作的,每延迟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5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管理及监察部对分部分项验收工作每月进行不少于30%抽查。

第九十三条 竣工验收规定 (一)验收范围

所有施工合同(含园林合同)及委托工程完成后均须组织竣工验收。 (二)验收时间

主体及装修工程完工后,须在三个月之内完成竣工验收。其它工程(包含勘察、基坑支护、大型土石方、地基基础、智能化、水电、消防、园建工程、园林工程等)完工后,须在两个月之内完成竣工验收。委托工程竣工后三天内,工程部必须牵头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

(三)验收流程

1、验收内容:(1)施工合同及委托工程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承诺;(2)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3)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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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部、分项工程相关验收、检测资料;(5)合同及规范要求的具体量化指标。

2、主体封顶后两个月内,工程部须督促施工单位将主体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以及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等试验记录,按分项分批移交工程部归档管理,每延迟一天扣罚工程部负责人5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3、主体及装修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组织,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主持,总工室、工程技术部、营销部、开发部、预决算部、合同管理部、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参加。其他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加。

4、现场实体竣工验收后,必须立即召开验收会议,依据合同、图纸、规范如实评定,24小时内形成会议纪要,48小时内工报程技术部、管理及监察部备案。

5、须整改的问题,限期整改,完成后可按合格处理;问题较严重时,可给予整改期限,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可不整改的问题,须对相关单位进行扣罚,由合同管理部汇总上报董事长。

6、工程部须建立竣工验收台账,竣工验收完成后三天内完成台帐登记。 7、所有工程在实体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移交之前,不得支付结算款;主体、消防、电梯、人防等工程还须政府部门参与的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备案手续后方可支付结算款。

(四)考核规定

1、未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流于形式的、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会议纪要并备案的,给予工程部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工程技术部考核。

2、工程竣工验收相关部门未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的或未按要求完成各项验收工作的,给予相应责任部门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工程技术部考核。

3、竣工验收弄虚作假、有意损害公司利益的,给予相关人员开除处分。工程技术部考核。

4、管理及监察部对竣工验收工作每月进行不少于30%抽查。 第九十四条 实体交楼前15天,所有施工合同的竣工验收必须完成,使用功能齐备,否则不允许进行实体交楼。地区公司向集团上报交楼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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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时须附该期工程竣工验收台账,并说明竣工验收未完成部分的原因和工作计划。

第九十五条 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每月组织三线城市项目总经理、工程技术部、工程部、总工室、综合计划部等部门召开工程管理、工程质量研讨会,总结制定并推广各项管控措施。会议纪要须于会后3天内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备案。未按规定组织召开的,由管理及监察中心提出,经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给予主管工程领导降三级工资处分。

第三章 工程签证管理

第九十六条 合同未约定价格的乙供零星材料定价办法

1、总价不超过10万元(含上浮)的单项材料(同一批同类)为零星材料。

2、工程部将需确定单价的零星材料清单至少在使用前10天内传真至采购部,采购部必须在24小时内(以工程部传真时间为准)确定价格并将价格清单传真至工程部,采购部确定的价格必须是收货价,工程部可以在材料采购部确定的价格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作为施工单位的采购价格,预决算部以此价格作为结算依据,施工单位对采购价格不认可的,工程部一天内报主管工程领导或项目总经理审批后纳入甲供程序。工程部未及时提出采购清单导致采购工作仓促、滞后甚至影响工程建设的,每次给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各500元处罚。

采购部未按时限要求将零星材料价格回传工程部的,每次扣罚采购部经理500元;采购部确定的价格在市场上不能采购的,每次扣罚采购部经理1000元;由工程技术部考核。

将大宗材料当作零星材料的,每次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由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九十七条 合同未约定价格的乙供大宗材料定价办法

1、总价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单项材料(同一批同类)为大宗材料。

2、预算金额在50万(含50万)以下的,工程部在使用前30天内将大宗材料采购清单传真至采购部,采购部根据三三制原则必须在7天内询价并确定价格;预算金额在50万(不含50万)以上的,工程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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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前45天内将大宗材料采购清单传真至招投标部,招投标部必须在7天内确定价格。各核价部门确定的价格必须是收货价,50万(不含50万)以下的,工程部可在确定的价格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作为采购价;50万以上、100万(不含100万)以下的,可上浮10%作为采购价;100万元以上的,不得上浮。预决算部以此价格作为结算依据,施工单位对采购价格不认可的,工程部一天内报董事长审批后纳入甲供程序。

工程部未及时提出采购清单导致采购工作仓促、滞后甚至影响工程建设的,每次给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各500元处罚。

各核价部门未按时限要求将大宗材料价格回传工程部的,每次扣罚相关部门负责人500元;各核价部门确定的价格在市场上不能采购的,每次扣罚相关部门负责人1000元;由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九十八条 非全国性、地区公司甲供大宗材料的采购办法 1、总价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单项材料为大宗材料。 2、预算金额在50万(含50万)以下的,地区公司采购部根据三三制原则竞价采购,工程部在使用前30天内将大宗材料采购清单传真至采购部,采购部负责在15天内采购到场(定制类材料30天内采购到场)。预算金额在50万(不含50万)以上的,由地区公司招投标部组织招标,采购部参与,签订合同后,采购部负责采购,工程部在使用前45天内将大宗材料采购清单传真至招投标部,并由地区公司自行定标。招投标部负责在15天内定标、再15天内供应到场。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正常程序实施招标的,预算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议标,由地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议标,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

工程部未按时将大宗材料清单传真至招投标部或采购部,每延迟1天,扣罚工程部经理100元;招投标部或采购部未按时采购,每延迟1天,扣罚招投标部或采购部经理1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九十九条 工程委托书中须明确工程范围、工期、计价依据、委托暂定价、违约责任等;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0%支付,无预付款。

所有造价在5万元以上的委托须找两家及以上单位竞价;造价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得办理委托,必须签订合同。工程部不得将同一工程项目肢解委托。否则,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三级工资处罚。

工程部必须提前进行询价、谈价等相关的委托过程,如因工程部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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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时间,导致工程进度紧张,没有足够时间同施工单位商谈价格,从而造成委托单价过高,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工资处罚。

委托书的结算价不得超出暂定价的 50%,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超过50%的,须废除原委托;金额20万以内的另行签订委托,20万以上的(含20万)另行签订合同。否则给予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经办工程师降一级工资处罚。工程技术部考核。由于合同明显漏洞造成委托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负责人500元。合同管理部考核。

第一百条 严禁以联系函等其它形式委托施工;严禁和自然人签订委托;委托必须经施工单位有效授权人签章方能生效;涉及较为重大质量安全责任的专业工程如检测类工程(如桩基检测、基坑支护检测)、高压临电工程等禁止采用委托形式。否则,每违规一次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工资处罚。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一百零一条 零星工程委托办理流程

单项工程委托金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必须签订合同。 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委托由工程部负责将委托书传真到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必须在传真发出时间起24小时内核定价格,并与施工单位意见达成一致后在委托书审批表上签字,手续完备后方可施工。

工程技术部未按时限要求核定价格的,扣罚工程技术部经理500元;手续不完备先开工,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按造价2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委托程序办理,而实际造价超过20万元的,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工程部擅自上浮价格的,扣罚工程部经理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三级工资处罚。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一百零二条 工程部在委托书办理完成后3天内归档,并送合同管理部备案。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200元。合同管理部考核。

第一百零三条 委托工程竣工后三天内,工程部必须牵头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办理工程委托结算必须附上《工程竣工验收表》,《工程竣工验收表》应注明竣工时间、验收时间。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1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一百零四条 设计费用在10万以下的设计委托的办理流程 由总工室负责零星设计委托,报主管总工室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开始进行设计工作。违反上述规定的,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500元。管理及监察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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