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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仓镇初级中学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为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特制定学校教学成绩考核方案。考核依据:六、七、八年级(九年级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期末学校统一安排的质量检测成绩为准(会考科目或中心校抽考科目则以下发成绩为准,九年级第二学期按毕业年级奖励制度考核)。教学成绩考核以三率一分总值进行计算、统计。 一、计算公式:
三率一分总值=(巩固率+优秀率+合格率)×平均分 二、各基础数据的计算方法 1、巩固率的计算方法:
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防止流失。每个学科教师都要充分发挥能动性,尽最大努力减少流失,确保每个班级的巩固率。各班以学期初定员数为准(教两个班及以上的计算总数)计算巩固率,按所得结果计算教师得分。 巩固率=现有学生数÷学期初定员数×100% 2、优秀率计算方法:
学生学科考试成绩试卷总分100的以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试卷总分为120分的以100分以上(含100分)为优秀。 优秀率=优秀人数÷现有人数×100% 3、合格率考核计算方法
100分值试卷学生成绩以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120分试卷以72分以上(含72分)为合格,进行人数统计。 合格率=合格人数÷现有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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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平均分计算方法: 平均分=总分÷现有人数×100% 三、特别说明
(1)以上基础数据(指教师每个人的巩固率、优秀率、合格率、平均分)
均由年级提供给教务处。(抽考、会考、中考除外)
(2)学校学期末下发按三率一分总值排名表,人手一份,教师个人保存,做为业绩依据。
(3)中考成绩按《毕业年级奖励制度》执行。 (4)三率一分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5)若出现本方案之外的情况,由学校统一研究决定。
永城市第六初级中学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完成教育局为我校设定的“永城争第一,全省创一流”的目标,充分调动全体任课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教师教学成绩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职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二、 考核内容
1、平均分:各班参与考核学生的单科分数平均值。
2、优秀率:各班优秀学生(年级参与考核学生单科成绩前30%)占班级考核学生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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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考核人数的确定
1、新学年分配班级人数的80%(总分)设定为参与考核的学生人数。 2、根据教导处安排新接收的转学学生可参与考核,考核的学生人数确定后当学年不再更改,如因学生流失造成班级学生总数少于考核人数时,不足部分以0分计算。
四、 考核结果的计算
1、教导处每学年根据上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班,单科成绩平均分相差控制不超过1分,总成绩平均分控制相差不超过2分。
2、教导处根据每次考核考试成绩计算出班级、学科的平均分和优秀率,根据名次高低分别积分。
3、教师在每个班级中平均分积分与优秀率积分之和为本次考试成绩班级积分,教师所带班级班级积分平均分为本次考试成绩积分。
5、教师在每学期历次考核考试中考试成绩积分之和为本期教学成绩积分,两学期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为本学年教学成绩原始积分。
6、教师教学成绩的最终积分计算结合当年工作量,具体计算方法是:超工作量教师按原始积分的1.1倍计算,超一半工作量而不足工作量的教师按原始积分的0.9倍计算,不足工作量一半的教师按原始积分的0.8倍计算。
7、无可比科目、非考试科目教师的教学成绩的考核根据工作量、学生评教和教导处对课堂教学的平时检查等另行确定。
五、考核结果的奖惩
根据本办法对任课教师每次考核考试任教班级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学期教学成绩优异(30%)的任课教师享受当期绩效工资教学成绩的一等奖,每学年成绩优异(30%)的任课教师,当年的教学效果评估评定为“优秀”, 在永城市教育局举行的质量评估和中招考试中,对所任班级平均分居市直学校平均分第一名的教师、取得总成绩平均分居市直各学校第一名的班级班主任,当期绩效工资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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