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 下载本文

关于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

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推进“科技兴安”战略,切实提高化工生产过程本质安全控制水平,有效控制化工企业的事故发生,逐步实现化工生产过程安全自动化控制,确保我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推行化工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在化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化工生产过程大多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一些化工反应工艺过程复杂且蕴含着巨大的能量,一旦生产过程出现异常且控制不当,将会给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安全科技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和技术保障,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能对化工生产装置和设备可能发生的危险或措施不当行为致使继续恶化的状态进行及时响应和保护,使生产装置和设备进入一个预定义的安全停车工况,从而使危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最低程度,保障人员、设备和生产装置的安全。这类安全控制系统以其

可靠适用的设备和先进的控制技术已被发达国家石油和化工企业普遍采用,在国内各大中型石油和化工企业也得到广泛应用,国内中小企业已逐步接受。

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一方面,石油和化工产业已步入快速发展时期,危险化学品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危险和危害的风险程度增大;另一方面,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步入中等发达国家程度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我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产业的安全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此,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推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对有效控制化工企业的事故发生和加快化工这个传统制造业升级换代,对我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今后三到五年推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省委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着力用高科技支撑安全生产、引领安全发展理念,努力把我省建设成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水平较高,化工产业和安全和谐发展的先行区。

(二)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原则在我省化工企业中推

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根据生产过程的工艺特点优化采用可编程安全控制系统(PLC)、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控制系统(SIS)等,或组合采用几个安全控制系统。对这些安全控制系统总体要求为,一要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和灵敏度,当生产装置出现紧急情况时,安全控制系统能在允许的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发出保护联锁信号,对现场设备进行安全保护;二是安全控制系统运行要独立于且安全级别高于生产控制系统(如DCS);三是安全控制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始终处于静态,不需要人为干预。

(三)主要目标

到2011年未,全省已建炼油、氯碱、硫酸、氟化氢、合成氨等装置,化工生产项目涉及硝化、氯化、氟化、磺化、加氢、重氮化、过氧化以及聚合、裂解等且有高温高压、放热或深冷等状况,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反应工艺过程,基本要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以实现生产过程安全联锁自动保护;到2013年未,涉及易燃易爆介质,剧毒、高毒和极度危害介质,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装置,均要完成安装;涉及上述情况的新建项目,必须同时建设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三、加快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推行步伐的准备工作。

(一)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对本地化工企业安装生产控制系统开展全面深入地调查,摸清每一企业是否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分析评估已安装企业其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可靠性、安全性,按照本《意见》总体要求和目标制定本地推行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