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工作办公室,负责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工作;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专家小组,设立专家库,选配师资开展技术指导,参与绩效评价。
(二)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中医药适宜技术合格证书,纳入中医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及其他人员的继续教育项目,作为上岗和考核聘用的参考依据。
(三)通过制作张贴画、播放视频资料等形式宣传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农村居民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知晓率和应用率。
六、绩效考核办法与指标
(一)按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考核,农村医疗机构(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100%;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 人掌握不少于4 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 人掌握不少于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列入县中医医院、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内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应用应作为中医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年度工作考核和执业注册的重要内容。
第七部分 农村中医药健康教育
本着科学易懂、形式多样、突出中医特色、广泛参与、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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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的原则,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有关要求,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健康教育,采取集体和个体的形式普及中医药基本知识及养生保健方法,提高农村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一、基本任务
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方法,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农村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通过印刷资料、音像资料、宣传栏以及专题讲座、咨询活动等,开展广泛而深入的中医药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农村居民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养生保健方法。
二、服务内容
(一)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和方法,开展四时养生、饮食起居、食疗药膳、运动锻炼和体质调养等方面的中医药健康教育。
(二)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胸痹、哮喘、乳腺癌、结核病、流感、手足口病等常见病、多发病和重点疾病防治的中医药健康教育。
(三)结合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中医药健康教育。
三、服务形式
(一)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 1.发放中医药健康教育印刷资料
在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候诊室、咨询台等处发放中医药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处方、运动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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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科普知识手册等。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0 种中医药内容的印刷资料。
2.播放中医药健康教育音像资料
在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设置健康教育广播、视频系统,现场播放中医药健康教育音像资料。每个机构每年播放中医药健康教育音像资料不少于5 种。
(二)设置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
每个机构至少设1 个以上宣传栏,包括图片、中药标本、模型、中医标语、中医宣传画等内容。每个机构每季度至少更换1 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三)举办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
定期举办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季度举办1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至少每半年举办1 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
(四)开展中医药健康咨询活动
结合时令性疾病防治、法定卫生日等活动,开展广泛而有针对性的中医药健康咨询。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年举办4 次中医药健康咨询活动,村卫生室可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经常性地开展中医药健康咨询活动。
(五)其他形式
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竞赛和个性化中医药健康教育指导、咨询等活动。
四、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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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农村居民中医药健康需求调查,了解农村居民对健康保健和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需求情况。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掌握当地常见病、多发病和重点病种的基本情况,摸清本地区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确定健康教育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
五、服务要求
(一)建立起以“政府领导、部门合作、机构执行、农民参与”为特点的农村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组织管理网络。
(二)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中医药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4 学时。
(三)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制定中医药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措施,确保有关计划得到贯彻落实。
(四)应有完整的中医药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存档保存,做好年度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
(五)加强与乡镇政府、村委会等辖区内其他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共同做好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
主题词:中医药 指南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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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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