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教师之家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东华大学“教师之家”管理办法

“教师之家”以其便捷、温馨的服务,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认可。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之家”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服务对象

确因工作需要住宿的教职工。对当晚教学活动较晚或次日一、二节有课者优先安排。 二、住宿办法

教职工凭本人“银校一卡通”免费登记住宿。暂无“银校一卡通”的教职工,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学校工作证登记入住,并交纳30元乘车费冲抵住宿费或支付30元住宿费(支付现金者可凭住宿收据至所在部门报销)。 三、住宿制度

1、 实行每日住宿登记制度,当日16点30分后可登记住宿,无论次日续住与否,次日8

点前均应退房,如需续住,重新登记。

2、 登记住宿、退房时须出示本人“银校一卡通”并刷卡,或出示相应证件。 3、 入住者应自觉维护客房的安静与卫生,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客房内设施及物

品无故损坏或缺失的,应照价赔偿。 4、 客房内不得从事赌博、酗酒、吸烟等活动。

5、 为确保安全、文明的休息环境,实行“一房一客”制度。入住者不得“一卡”开两

房或登记后转让给他人住宿,客房内不得留宿家属及他人。 四、校外人员住宿

原则上不接待校外人员住宿,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由相应学院、部门领导签字报基建后勤处审核同意后,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学生家长凭子女的本校学生证和家长本人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住宿费为每人100元/天。

五、“教师之家”住宿人员的名单按月抄送相关部门和学院。对违反本办法的人员,视

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