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书
(适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
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施工工地地址:
企业注册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
(镇) 村
乙方工作起始时间_ 年 月 日 三、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一、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 工程中承包 工作。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柒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捌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劳动报酬
第玖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市规定,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形式,确定内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