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项:《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故某公司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拍卖会上拍得土地,用于日后的商业开发,这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
本题中A项、B项、C项中涉及的权利均为担保物权,而D项涉及的权利为用益物权。D项所反映的权利类别与其他三项不同。 故正确答案为D。 7、正确答案是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民法有关知识。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的责任。
A项正确,甲养的羊误入乙的菜地,乙发现后不管不问导致损失扩大,甲、乙并未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只是乙在羊误入菜地之后放任结果的发生,甲和乙只需承担各自范围内的责任,无需承担共同责任。
B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甲、乙共同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甲、乙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全部或部分的责任,两人需承担共同责任。
C项错误,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甲、乙合伙办了一家快递企业,乙在运输途中丢失了包裹,损失需由甲、乙两人共同承担。
D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故甲与乙协商共同买下一套房屋,甲、乙对卖方负有共同责任,如果一方没有及时交付房款,另一方需要将剩下的交付。 故正确答案为A。 8、正确答案是B 解析
本题考查法理学有关知识。
A项错误,“法无授权不可为”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法律授权,强调政府必须谨慎运用手中的每一份权力,而不是每个公民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作为。
B项正确,“枪炮作响法无声”来源于古罗马,指的是当发生战乱的时候,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便会荡然无存,冲突的解决完全凭借暴力。
C项错误,“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出自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它指的是,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未体现道德信仰与法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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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项错误,“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是韩非子的话,意为法律不迎合权贵,就像木匠用的墨线决不会屈就于弯曲的木料一样,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对象是贵族而改变,没有提到初衷。 故正确答案为B。 9、正确答案是C 解析
A项错误,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王某3月1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月5日正式上班,劳动关系应自3月5日起建立。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李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押金。
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张某所在甲公司与另外一公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应由乙公司继续履行与张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赵某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在乙公司做兼职翻译,乙公司不一定要与赵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协议即可。
故正确答案为C。 10、正确答案是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涉及《律师法》的相关知识点。
A项正确,我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故A选项说法正确。
B项正确,我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故B选项说法正确。
C项错误,我国《律师法》第十条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因此,律师不得同时在多个律师事务所执业,故C选项错误。
D项正确,我国《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故D选项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11、正确答案是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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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电信诈骗的相关知识点。
A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二部分第(二)条第4款的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酌情从重处罚。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来源公务员考试论坛,更多真题解析及答案,请到公务员考试论坛( http://gwy.newdu.com )下载或阅读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故A选项错误,应对甲乙丙三人的诈骗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B项正确,根据《意见》第四部分第(二)条的规定,多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故甲乙丙三人应对全部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B项正确。
C项正确,根据《意见》第四部分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故丁应以共同犯罪论处,C项正确。
D项正确,根据《意见》第四部分第(三)条第8款的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套现、取现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戊应以共同犯罪论处,D项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12、正确答案是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相关知识点。
A项错误,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账户因民事纠纷被冻结后,就会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甲公司得知此信息后有权中止履行合同,故A项错误。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由此可知,甲公司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B选项正确。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故C选项错误。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乙公司若能提供适当担保,合同应恢复履行,只有乙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甲才可以解除合同,并非买卖合同可以自行解除,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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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正确答案为B。 13、正确答案是D 解析
本题考查政治常识,主要考查农村产权制度。下面对每一项进行解析:
A项正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指出:“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B项正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指出:“农村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不能虚置。”
C项正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指出:“改革开放之初,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有效解决了温饱问题,农村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分离,是家庭承包经营的重要特征。
D项错误,《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指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因此“不包括”表述错误。
此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14、正确答案是D 解析
本题考查经济常识,主要考查经济业务的主体和具体业务之间的对应关系。
A项错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不能承担股票承销业务,股票承销业务一般由证券公司承担,因此对应错误。
B项错误,《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属于人身保险业务,而医疗责任保险业务属于财产保险业务,根据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的规定,人寿保险公司不能经营医疗责任保险业务,因此对应错误。
C项错误,《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故小额贷款公司不能承接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业务,因此对应错误。
D项正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海外投资保险业务、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来华投资保险业务等,因此对应正确。 故正确答案为D。 15、正确答案是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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