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丁、戊五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投资,特制定如下协议。
股东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投资股东充分协商,就投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 日用品零售;保健食品零售(凭许可证期限经营)。 3、注册资本: 公司经营 4、法定地址: XXXX 5、法定代表人:XXX
第二条 公司以 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其他投资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负责人需定期召开股东会。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无限期,自2018年08月6日起。
入股期限为一年限期,自2018年09月08日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第四条 投资股东股权设置 参股计划及规则:
募股规模:总股数为1000000股,法人甲占有50股即50%,募集股数50股,募集比例:乙占比20%,丙占比10%,丁占比10%,戊占比10%。募集完成后,资金实行封闭式运作,经营正常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增资扩股。 参股限制:
一、每股人民币1元,每个股东最低持股数为10000股,一股一票,股东可同时在分公司参股,规则与此相同。 股权转让:
一、股权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如放弃股权,则该股权收益列入公益活动捐献。
二、股权可以溢价转让,为保证新股东的”赢利”系数,每股转让溢价不得超过20%。应以股东、候选参股者、其他人员的顺序转让。 三、投资方式
各方均以人民币转账方式作为出资,投资额:100万元人民币,占投资股权:甲占比50%,乙占比20%,丙占比10%,丁占比10%,戊占比10%。
各方自愿入股参与有限公司的管理运营工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年终按照参股份额比例予以分红。 第五条 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管理甲方负责公司的全权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管理方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保证股东每年收益率分红,管理方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向股东会作财务汇总及财务报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股东有权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资格。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需承认本合同; 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无不可抗拒力量三年内不得退股;
b)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股东有权提出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诉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运营届时所有资产比例核算。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