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范文--湖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下载本文

湖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责任事故,保护劳动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湖南省电力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违章是事故之源,是伤亡之源,反违章是对职工最好的爱护和最大的关心,不反违章就是见死不救。公司所有员工都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并将违章情况报告给上级部门。

第三条

违章实行“连带处罚”,即除按规定对违章者实行处罚外,还将视违章情节和严重程度对违章者的直接上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公司系统所有员工。 第二章 违章界定 第五条

凡违反以下规章制度规定都属于违章:

1.违反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违反华中电网公司和省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 3.违反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行为性违章

1.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2.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3.不按规定使用标准化作业卡; 4.无人监护进行倒闸操作; 5.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6.未经“三核对”或未经唱票、复诵就盲目操作; 7.不按规定使用“双人双机”进行遥控操作; 8.违反调度纪律或值班纪律; 9.约时停、送电;

10.非工作负责人代办工作票开工或终结手续;

11.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12.作业前没有站队“三交”;

13.无人监护在运用中的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 14.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漏签名或代签名; 15.送、配电线路停电作业不使用《停电区域图》;

16.对作业现场存在的高低压共杆、临近或交叉跨越带电设备、双电源供电情况等,计划性工作不到现场勘察;

17.不按标准化作业卡(指导书)流程进行作业; 18.标准化作业卡(指导书)未按要求进行审批; 19.标准化作业卡(指导书)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

20.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或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戴好安全帽; 21.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2.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在设备上工作; 23.现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着装;

24.监护人未穿“红马甲”或监护人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25.检修、更新、改造的设备投运前,作业负责人没有向运行人员书面交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