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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经济新增长点

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发[2017]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22 【实施日期】2017.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2017〕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5〕61号),促进全省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流通方式转变和消费升级,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更好发挥快递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作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快递服务业强省为目标,以“互联网+”快递为发展方向,着力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1 / 3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现代农业、制造业等联动发展,融入并衔

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扩展服务网络惠及范围,保障寄递渠道安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更好服务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在全国率先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快递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明显提高。

--产业规模跃上新台阶。到2020年,快递业务量突破60亿件,年均增长22%,快递业务收入突破700亿元,年均增长21%,日均服务用户3000万人次以上。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培育4家网络覆盖广、品牌影响力大、竞争实力强、收入超50亿元的快递领军企业。推进快递产业园区建设,力争建成2个国家一级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吸引一批国内外大型快递企业区域性总部、分拨中心落户,带动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发展。

--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寄递服务产品体系更加丰富,实现省内县级以上城市24小时投递、全国重点城市48小时投递,国际快递服务通达范围更广、速度更快。快件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申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服务满意度居省内公共服务行业前列。 --综合效益更加显著。有效降低快递物流成本,行业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年均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支撑全省网络零售交易规模8000亿元,年均增长27%。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行业集聚发展。

1.加强园区建设。统筹全省快递产业(物流)园区规划和布局,在南京、无锡等地布局国家一级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在苏州、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等地布局国家二级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城市共同配送需要, 2 / 3

应规划建设具备集中仓储、分拣处理、快速集散、统一配送、商品展示等服务功能的现

代化快递(物流)产业园。以无锡苏南国家级快递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园区为龙头,力争建成2个国家一级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加快园区配套功能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能力,落实土地、金融、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吸引快递企业入驻,促进行业集聚集约发展。各地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支持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建设,支持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在规划园区内设置大型快递分拨中心。鼓励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2.引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快递企业在我省落户和布局企业总部、全国性区域总部、全国或区域性服务功能设施。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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