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安全方针:
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就是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关心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问题提高到党纪国法的高度加以认识而形成的概念它表明在进行生产时,要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首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2、我国的劳动保护原则:①“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它体现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明确要求我们的生产必须是安全生产;②“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也就是说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杜绝只顾生产、不重视安全现象,有权拒绝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调度及安排。 二、从业人员义务的法律规定
1.自觉遵守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危险报告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三: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 员工如不服从管理,违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项目部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参加本企业生产的职工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3、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听从现场技术员、安全员的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
5、特种工人(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等)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6、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光脚上班;高
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合格严禁使用;
7、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电源线要架空。 8、在现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禁止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盲目施工等现象,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砌筑工安全操作规程:
1、砌筑基础时,应经常检查和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砌筑材料应离开坑边1m 以上,当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2、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 时,应搭设脚手架,墙身每砌高4m,防护墙板或安全网即应随墙身提高。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挡脚板加立网封闭后才可砌筑。
3、轻型脚手架上一般不得堆放块石。必须堆放时,应先进行强度计算及试验。
4、吊装大型砌块时,应根据重量和装卸半径选择吊装机械。砌块吊至墙面后,应待放臵平稳、灰缝对 正后方可松钩。
5、采用门式架起吊砂浆及片块石时,应明确升降联络信号。吊笼进出口处应设带插销的活动栏杆,吊 笼到位后应采取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
6、冬季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