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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措施 一、 日常检查和使用前的检查

1、 基础。对于固定式塔机,应检查其砼基础是否有不均匀不沉降。 2、 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路的距离应任命表1的规定。 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输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 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3、 检查塔机金属结构和外观结构是否正常。

4、 各安全装置和指示仪表是否齐全有效。 5、 主要部位的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6、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个滑轮穿绕是否符合规定。

7、 塔机的接地,电气设备外壳均应与机体的连接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8、 配电箱和电源开关设置应符合要求。

9、 塔身。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二、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 作业前应进行空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制动器、安全装置等是否正常。 2、 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3、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

4、 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生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5、 塔机司机与要现场指挥人员配合好;同时,司机对任何人发生的紧急停止信号,均应服从。

6、 不得使用限位作为停止运行开关;提升重物,不得自由下落。

7、 严禁拔桩、斜拉、斜吊和超负荷运转,严禁用吊钩直接挂吊物、用塔机运送人员。

8、 作业中任何安全装置报警,都应查明原因,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 9、 当风速超过6级时应停止使用。

10、 施工现场装有2台以上塔式起重机时,2台塔机距离应保证低位的起重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身之间至少不2米;高位起重机最低部件与低位起重机最高部件之间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

11、 在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制,严禁塔帽旋转。 12、 作业完毕 ,将所有工作机构开关转至零位,切断总电源。

在进行保养和检修时,应切断塔式起重机的电源,并在开关箱上挂警示标志。

航空港东北建设局辽宁分公司浑南项目部

200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