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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短刑犯劳动改造积极性的几点建议

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虽很大程度地提高了国民的生活水平,但经济发展的地域性,悬殊性也随之加深,犯罪活动也不断的涌现,押犯结构也是越来越多元化,而在押犯结构中,短刑犯所占比例也是持续增高,尤其是2013年1月1日起,由于政策的调整,余刑3个月以上的罪犯都将送往监狱执行,这就更使得短刑犯所占比例居高不下,劳动改造作为改造罪犯的重要部分,具有其它改造手段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短刑犯劳动积极性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劳动生产率的高低,而且关系到罪犯思想的稳定与否,进而影响整个监管改造秩序。

短刑犯是指刑期较短的罪犯,本文中短刑犯指原判刑期三年以下(含三年)的罪犯或余刑两年以下(含两2年)的罪犯。由于短刑犯具有刑期短、数量巨大等特点,给监狱改造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短刑犯难管理,这在监狱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如何去提高短刑犯劳动积极性,从而提高短刑犯的劳动改造质量,是我们急需去探索解决的问题。

一、短刑犯在劳动改造中消极的表现:

1、意志消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的心态。对于罪犯而言,减刑、假释是他们在服刑期的最大愿望,是他们安心服法、好好改造的最大动力。由于短刑犯刑期本来较短,加上判决前看守所的关押,最后投入监狱执行的期刑所剩不多,按照现行减刑、假释条款之规定,

相当数量的短刑犯对减刑减刑、假释不抱太大的希望。在此他们会忽视改造过程、改造意义,服刑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种暂时被迫服制而以,混日子成了他们最原始的想法,在劳动改造上表现为“辛苦干活”过一天。还不如轻轻松松“混日子”过,也是一天。

2、临时做客的心态。短刑犯因为刑期短,刑罚的处罚作用一般都难以对其心理的矫治效应。他们往往认为服刑二、三年无所谓,全当在外面“打几年工”,咬咬牙,挺一挺就过去了,管他改造不改造的,甚至有些短刑犯用“人有三哀六旺,人生挫折难免”等论调安慰自己,根本不从思想上找犯罪根源,不用实际行动去积极改造。他们的行动总体表现为:改造目标失落,缺乏改造动力,把服刑仅当作一个过程和经历。

3、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抗管抗教增加。有些短刑罪犯,为了逃避改造,在纪律上,常觉得出现小问题无所谓;在劳动方面,动态度消极,出工不出力,或以装病等手段逃避劳动,老是偷懒自称身体不好,能坚持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已相当不错了,干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态度极差,影响极坏。而众多短刑罪犯是减刑无望的罪犯,他们都抱着“债多不愁”、“虱多不痒”, 持无所谓的心理,反正行政处分背得再多,也不影响刑期。

二、短刑犯在劳动改造中消极的原因:

1、犯改造缺乏激励机制。对于罪犯来说,获得减刑早日出监、回归社会、重获自由,是他们改造的精神动力。按现有减刑、假释条件,短刑犯减刑、假释的可能性不大,因而不愿意积极改造,普遍存

在混刑期的心理。其行为方面则表现为“四性”:思想改造的回避性,不愿意触动自己的不良思想,深挖自己的犯罪根源;劳动改造的逃避性,劳动态度消极,出工不出力,或以装病等手段逃避劳动;纪律约束的无视性,大事不犯,小事不断。个别短刑犯甚至说:反正我不搞出大事,干警又不敢打我,大不了关我几天禁闭,又不能对我加刑,到期照样释放;改造生活的享乐性,生活要求好一点,学习要求少一点,娱乐希望多一点等。

2、放荡不羁的生活习惯与严格的管理发生冲突。罪犯之所以犯罪,一般地说是因为他们受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和受腐朽没落的思想毒害而走向犯罪的。短刑期罪犯物质欲望极强,贪婪地追求非份的物质财富,表现极为贪婪。他们在社会上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恶不作,过惯了放荡生活。而入监后,其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人身自由被剥夺,与社会、家庭隔离,在严格的管制和严密的监管下强迫改造。艰苦的生活环境更与入监前的花天酒地、不劳而获的生活有天壤之别。没能主动去适应改造生活,反而逃避这种生活。

3、在现代文明管理模式下,改造手段事实上的弱化,也导致短刑犯出现消极心理。在现代化文明监狱条件下,奉行文明管理,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和狱务公开,严禁干警体罚、变相体罚罪犯,严格规定了对罪犯使用警戒具的条件和程序等,这有效地防止了监狱干警任意违规执法情况的发生,保障了罪犯的基本人权,这符合世界行刑的基本原则和潮流;与此同时,在罪犯的管理教育体系中却缺乏对违规罪犯的强力惩戒措施,这就出现了对罪犯权利保障要求的提升和对罪犯

(特别是常习性违规罪犯)惩戒力度降低的强烈反差,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教育改造手段强度的相对弱化,这既不利于改造罪犯(特别是常习性违规罪犯),达到刑罚的个别预防目的,也不利于建立良好的狱内改造秩序。那些不图减刑、“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短刑犯,采取扣考评分或行政处罚的方法对于他们来说根本就是不痛不痒、无济于事。

三、提高短刑犯劳动改造积极性的建议:

1、制定完善短刑犯管理制度,建立奖罚分明的刑事奖励政策。减刑作为罪犯改造的最大动力,短刑犯是更加望之可急,也是改造难的根源所在。既然知其腹就应暖其体,所以应该从这方面做侧重考虑,以减刑提高改造积极性,监狱的刑罚执行是否可以参照看守所的减刑假释办法,对于余刑一年以下的短刑犯减刑、假释放宽条件,做到少量多次,减刑以天计算,所以建议监狱机关要积极向法院反映,争取能制定一套适合短刑犯的刑事奖励政策,从而提高改造积极性。

2、加强干警业务培训和激励机制。通过业务培训,使干警更加清楚生产的各个流程和生产中的难点,避免过分依赖厂方师傅,确实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使干警做到“会去管”和“懂得管”;同时可以通过定期举行干警管理技能大赛,对于表现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促进干警更加积极参与管理,从而提高罪犯的改造积极性。

3、加强罪犯技术培训,提高短刑犯劳动改造的内在素质。短刑犯因为其刑期短,所以要根据短刑犯的性格、身体、年龄等因素去安排针对性的技术培训,使其尽快的掌握身材技能。生产技术培训中,

注意培养罪犯的质量意识、吃苦耐劳的意志和配合协作的团队精神,逐渐形成有监狱特色的企业文化,从而端正劳动态度,建立起劳动热情,为提高劳动改造质量奠定主观上的基础。

4、合理制定劳动报酬。对于那些已无减刑机会的短刑犯,可考虑在经济方面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比如说增加刑释储备金,实行多劳多得原则,制定相应的计提标准,鼓励短刑犯积极劳动,努力超产,激发短刑犯的劳动积极性。

5、制定完善的短刑犯管理制度。比如说对短刑犯的顾送款只能用于购买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购买其他物品只能从劳动报酬开支等;对于消极劳动、违纪的,该扣分的扣分,该集训的集训,该禁闭的送禁闭。同时对于违纪扣分或行政处罚的短刑犯只允许购买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等,增加短刑犯的违纪成本。对有劳动能力、但劳动不尽力,长期完不成定额任务且没有正当理由的短刑犯,应相应的剥夺他们的部分权利,如娱乐权、通信、会见权,促使他们正视劳动的成果,激发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发挥劳动改造的功能作用。

总之,调动短刑犯的劳动积极性,提高短刑犯的改造质量,是监狱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工作,只有我们不断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结合短刑犯的特点,积极探索新的改造手段和方法,科学实施改造措施,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才能把我们对短刑犯的改造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