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与危险程度分析

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是指在公司管辖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或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

根据公司生产、生活特点,主要存在以下火灾事故类型:

(1)地面、井下火工材料保管、使用等易发火灾、爆炸事故。

(2)提升运输作业:油料、电器元件、电缆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由于操作不当或元件老化,均可能导致燃烧、爆炸事故。

(3)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幼儿园、招待所、食堂、文化楼和博物馆等):因电气设备、线路或其它易燃物、可燃物导致火灾事故。

(4)易燃易爆化工产品(柴油、乙炔气等)在保管、卸装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生产经营维修、生活等过程中,动火、动气等,易发

生火灾、爆炸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防止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等职能,把保障员工及公众的生命和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培训,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广大员工自防、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重特大灾事故的综合素质。

(2)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居安思危,采取科学的防范措施。

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治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3)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体制。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必须在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应急职责,做好危险源分级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

(4)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强化内部综合管理。

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本着对国家、企业、员工高度负责的原则,做好预防火灾事故工作。

3.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安全警戒组、水电保障组和医疗救护组。

3.2指挥机构职责

3.2.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成员:集团公司:工会、办公室、党委工作处;矿业公司:安全保卫部、综合部(物资);矿山公司:水电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